体育部领导听、看课制度

发布者:牟玉梅发布时间:2009-04-07浏览次数:496

为建立健全体育部课堂教学管理制度,经常检查教学情况,稳定教学秩序,加强对课堂教学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建立听、看课制度,并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听课人及听课时数要求

 1、部主任、教研室主任每两周听课一次。

2、相同专业的教师相互间每周至少听一次课。

二、组织实施及听课方法

1、如未事先通知任课教师和任课班级,被听课班级和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

学期开学第二周,下发听课记录表。

3、听课结束后,听课人要检查讲课人是否按照规定的教学进度授课,是否有教案,并与被听课人进行交流、沟通,提出相应的评价意见,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并交至教学秘书处。

4、教学秘书应随时将听课记录中反馈的教学情况整理、汇总,提供给有关教研室,作为教研活动内容进行研讨。

5、听课记录作为被听课人平时业务考核材料之一,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