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学生早锻炼管理办法

 

为贯彻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通知要求,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强化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促进学风、校风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早锻炼人员

一、二年级学生每天早晨做早锻炼,其他年级学生早晨安排自由锻炼。

二、早锻炼时间

1.学生锻炼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早晨640700,以院(系)为单位统一组织出操,每周不得低于4次,大风、雨、雪、大雾天可停。

2.秋季学期在国庆长假后的第一周开始,春季学期在开学第一周开始,期末学生考试周前一周停止。校外实习周可停出。因天气等不确定原因需要提前停出,由学工部学生管理科决定时间。

三、早锻炼内容

早锻炼内容由各院(系)自己制定,一般以广播操、球类、武术、舞蹈等体育活动为主。

四、早锻炼组织

早锻炼工作由学工部、体育部、各院(系)共同组织实施。

1.学工部负责全校早锻炼工作管理办法的制定,早锻炼工作的组织,对各院(系)早锻炼工作进行抽查和督促。

2.体育部负责早锻炼的培训、早锻炼质量的检查、早锻炼出勤情况与体育课成绩的挂钩、广播操比赛的组织。

3.各院(系)负责本学院学生出操组织、考勤工作。

五、早锻炼考勤

1.学生必须早锻炼,因病因事不能出勤者,须有医院证明或经辅导员同意,履行请假手续后,方可不出。

2.各院(系)学生会体育部负责各班级早锻炼的日常考勤工作,并认真填写早锻炼考勤本。每学期早锻炼结束后的第二周,各院(系)将“早锻炼考勤本”、早锻炼缺勤5次以上的学生名单、缺勤次数分别报体育部和学工部管理科。

3.学工部每天安排10名学工助理对各院(系)早锻炼情况进行抽查,负责清点所抽查班级的出勤情况,并进行登记。

六、早锻炼值班

1.每天安排值班老师,主动了解各院(系)老师、体育部老师到位情况,各院(系)学生迟到、早退,学生早锻炼质量情况,及时处理学生早锻炼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登记当天出操情况,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学工部领导。

2.体育部要安排老师每天到所联系院(系),了解学生早锻炼迟到、早退情况,学生早锻炼质量情况;对早锻炼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教育;主动处理所联系院(系)学生早锻炼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每天要抽查一个班的出勤情况。

3.各院(系)要安排辅导员值班,主动了解体育部联系老师到位情况,学生迟到、早退情况,学生早锻炼质量情况;并及时处理学生早锻炼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对迟到、早退严重的、质量较差的班级要第二天早锻炼后留下来进行整改教育。学办主任每周至少值班一次,10个班级以上的学院每天值班老师不得少于2人。

七、早锻炼考核

1.每学期末对学生出操情况进行考核,早锻炼出勤未达到该学期出勤次数的85%者,取消该生当年参加学校和院(系)各种奖励,各类奖(助)学金评定资格,该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为不及格,并与学期末的“德育考核”挂钩。

2.早锻炼工作作为学院学生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指标。各班级早锻炼出勤情况作为每学年各班优良班风建设评比的依据。班级早锻炼出勤低于85%的班级,取消各种先进集体(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的评比资格。并降低该班的各类评奖、评优比例。

3.每月组织一次各院(系)学工办负责人的早锻炼互查,体育部组织一次早锻炼检查。检查成绩作为学院早锻炼工作考核依据。

4.早锻炼出勤率计入体育课平时成绩内,为总成绩的10%

八、附则

1.各院(系)根据《早锻炼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的晨练管理实施计划和管理措施。

2.本办法由三江学院学生工作部、体育部负责解释。

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