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冬季长跑活动竞赛规程

发布者:牟玉梅发布时间:2010-12-13浏览次数:517

三江学院2010年阳光体育冬季长跑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三江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体育部、学工部

三、协办单位: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四、竞赛时间、地点及路线距离

1、时间:20101225(周六 上午900

2、地点:铁心桥校区内举行

3、路线距离:(田径场一圈---体育馆南门---一教楼---文学院----二教楼---磨庐---行政楼----图书馆---六教楼---五教楼----三教楼---田径场东北门---100终点,约2400

⑴、竞赛组:男子在田径场先跑3圈,再环校跑(约3200);女子在田径场先跑1圈,再环校跑(约2400)。

⑵、健身组:跑1圈。

五、参赛单位:(19个)

    英语系、文学院、法律系、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系、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旅游学院、日语系、文化产业管理学院、艺术学院、机械工程系、经济学院、风景园林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工队(由工会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的老师30人参加健身组的比赛)

六、参赛办法:

1、各(院)系在校的本、专科学生,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

2、组队要求:以(院)系为单位报名参加,每队设领队1名,参赛运动员10名(其中男55),替补运动员2名。

3报名时间:各单位将参赛名单于20101217前通过校园办公系统发至体育部周会俭老师信箱。

4、健身组:要求各院()组织好学生参加,同时也请院()把教职工列入参加本次活动中,各院()人数安排如下:

学生人数1000人以下的院(系)参加人数不得少于30人;学生人数1000人以上的院(系)参加人数不得少于50人。其中教职工人数包括在各院()总人数内。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分男、女团体和个人比赛。

1.团体比赛:以各队运动员在个人比赛中所得的名次总和计算成绩,数字小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总分相同时,以各队个人名次得分最少者名次列前。如各队有运动员未跑完全程,则以全部参赛运动员最后一人到达终点的名次相加计算分值。

2.个人比赛:以运动员先后到达终点的顺序决定名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团体比赛:男子团体取前十名、女子团体取前十名。

2.个人比赛:男子组取前30名,女子组取前30名。

获团体奖的各代表队颁发锦旗及体育用品;获个人名次奖的运动员颁发奖品及证书;凡参赛运动员(坚持跑完全程者)均发给纪念品。

九、凡参加竞赛组的运动员,必须经校医院体检。

十、仲裁及裁判员

      由学校体育部选派。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体育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江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〇一零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