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校纪委2021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学校《三江学院关于加强各二级单位和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工作办法》(校党字〔2019〕37号)(下简称《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经校纪委会讨论决定,在去年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全校各二级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检查工作。现将本次检查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工作
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围绕规范人、财、物等各个领域和环节的权利运行,重点排查思想意识、职责履行、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通过岗位自查、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等形式,查准、查全、查深单位和个人的廉政风险点,防止走过场。
二、实地检查,帮助各二级单位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校纪委成立检查组,对各二级单位报送材料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检查组将根据情况对各二级单位进行实地抽查,通过调阅材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梳理各二级单位在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与各二级单位及时沟通交流反馈,帮助各二级单位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三、整改落实,总结经验
各二级单位根据自查、检查组反馈意见,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发现新的风险点,调整防控措施,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体系,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附件1)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附件2)报送至校纪委办公室(表格一式两份,一份报纪委办,一份单位留存,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孙碧群,电话:52354943,地点:行政楼5221室。
附件1: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附件1.docx
附件2: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附件2.docx
纪委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