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纪委日常工作,筹备组织学校纪委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学校纪委有关文件,制定纪检监察有关工作制度。

2.负责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上级党组织、纪委监委以及学校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督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4.负责对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的遵纪守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等情况进行监督。

5.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等。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督促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党员纪律教育工作。

6.负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的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和交办工作。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对违反党规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受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控告、申诉。

7.负责建立和管理信访档案工作。

8.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9.协助党委做好校内巡察工作。

10.负责组织纪检干部(包括纪委委员、纪检委员等)教育培训工作等。

11.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审计处工作职责

1.审计处是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拟定内部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学校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3.负责对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4.负责对财务预算执行和财务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5.负责对学校管理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6.负责对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7.负责对有关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8.负责对资产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9.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计。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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