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谢胜越发布时间:2020-05-25浏览次数:11

各学院(校区)、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强国强军思想,根据《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征兵工作,从源头上提高兵员质量,现将我校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应征对象

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

二、征兵报名时间

男生报名时间截至为2020815日,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及我校实际情况,建议可在531日之前报名;女生报名时间为:626-815日。

三、征兵条件

1.年龄条件:

男生:在校大学生为年满1822周岁,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生:在校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822周岁。

2.身体条件:

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几项基本条件如下: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cm-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采用准分子激光矫正手术,需恢复半年以上,无并发症。

四、报名方法

我校有意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请于815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填写《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先自行保管)。

五、注意事项

1.应征入伍学生必须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

2.如从学校报名应征,在全国征兵网报名系统中应征地一栏,选择南京市-雨花台区-三江学院。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中银行账号必须用本人在校期间统一办理的帐户。

4.从原籍入伍的学生,入伍离校前请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至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体育馆209)。《在校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填写并盖章后交至入伍所在地人武部。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我校人武部牵头组织本年度征兵(征兵联络员:骆德安老师,电话1534518853352897074,体育馆205室),各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其中学生工作负责人为本单位征兵工作责任人,各学院(校区)指定一名老师为本单位征兵工作联络员。

2.广泛宣传发动。采用各种形式和措施进行征兵宣传,借助网络新媒体平台,扎实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广大适龄学生的应征热情。

3.做好服务保障。各学院(校区)征兵工作责任人、联系人要熟练掌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流程和相关政策,做好服务保障,热心帮助学生,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人民武装部  

202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