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生办理成绩单等证明材料的管理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管理理念,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可办理证明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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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方式
1、在校生办理成绩证明和在读证明
由学生本人持校园一卡通,至行政楼大厅自助打印机打印。
2、在校生办理证明清单中的其他证明
由学生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和《三江学院各类中英文证明申请单》(附件1),至教务处教务科现场申请。
3、往届生办理证明
由申请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和《三江学院各类中英文证明申请单》(附件1),至教务处教务科申请办理。
如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由当事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模版见附件2)*《三江学院各类中英文证明申请单》(附件1)
*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为教学周工作日,办结时间需五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7]270号,苏财综[2007]68号,苏教财[2007]36号)中相关规定,学校根据工作量和低于市场价的原则收取一定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文证明5元/份,英文证明10元/份。
五、其他
1、凡不在清单之列的证明,原则上不予出具。
2、如确有需要出具清单之外的证明,可经本人申请,教务处负责人审批,以事实为依据出具相应证明。
3、本办法由三江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务处
2019年11月19日
附件1:三江学院各类中英文证明申请单
附件2:委托书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