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斌发布时间:2012-09-25浏览次数:311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三江学院重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学期的重修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学生申请重修的课程只限于本学期开设的课程

1、体育课不安排重修;

2、经研究决定,本学期《高等数学一Ⅰ》、《高等数学二Ⅰ》、《高等数学三》、《管理数学Ⅰ》、《高等数学Ⅰ》采取组班重修,学生首先在网上报名,报名后学校再根据人数编班,上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组班重修的课程单独出卷,成绩最高记65,低于65分按实际成绩记载。请尚未获得上述课程学分的同学积极报名,争取尽早取得学分。

二、网上申请报名时间:20129248:30-10148:30

三、重修申请采取自愿的原则。分为自学重修和插班重修二种形式。《高等数学一Ⅰ》、《高等数学二Ⅰ》、《高等数学三》、《管理数学Ⅰ》、《高等数学Ⅰ》五门课程因组班重修,所以学生报名时要求统一按自学重修的方法报名。

自学重修(系统中显示为“我要报名”)报名方法:·

1)登录教务系统http://jwc1.sju.js.cn,输入学号及口令;

2)选择“网上选课”,“重修报名”;

3)单击下接列表框,系统列出本学期可报的重修课程,选择一门课程,

系统弹出本学期全校开设该门课程的列表,请关闭此窗口,单击上一窗口的“我要报名”按钮

插班重修(系统中显示为“跟班重修选课”)报名方法:

1)登录教务系统http://jwc1.sju.js.cn,输入学号及口令;

2)选择“网上选课”,“重修报名”;

3)单击下接列表框,系统列出本学期可报的重修课程,选择一门课程,

系统弹出本学期全校开设该门课程的列表,如下图

请单击你所选择教学班后的“ ”,同时选择“是否预订教材”,单击“选定”按钮,若系统提示“保存成功”,则完成重修选课,若系统提示“上课时间冲突”,请重新选择;

四、组班重修:根据《三江学院重修管理办法》规定,对毕业班最后一学年开设的课程,或因专业停招、课程变化等原因而导致学生在标准修业年限内没有重修机会的专业类课程,可由各院(系)专门组织重修,但须将组班重修方案统一报教务处教学行政科(行政楼5320)审核。成绩最高记65,低于65分按实际成绩记载。

五、重修信息核查及注意事项:

报名结束后,教务处于1016日公布学生重新报名信息;

如有疑问请在公布信息后五天之内到教务处核查,逾期不再办理,最后重修考试安排以公布信息为准。

未经网上报名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重修,无考试资格。

六、其它:若本学期确有课程开设且需重修而无法利用网络报名者,请至教务处教学行政科(5320)解决,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25-52897020

 

          三江学院教务处

              201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