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三江学院2015届毕业生鉴定的通知

发布者:王斌发布时间:2015-04-03浏览次数:284

 

 
学工字〔2015〕10号
 

 

关于做好三江学院2015届毕业生鉴定的通知
各学院: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发,在毕业院校领取,学院组织毕业生填写后存入学生学籍档案。《登记表》是毕业生档案中最为重要的材料,也是毕业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最有力的证明,因此要求毕业生严肃认真地对待,保证填写的质量,各学院要做好填写的指导与督促工作,严格把关。
《登记表》填写的具体要求请严格按照《三江学院毕业生登记表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一),自我鉴定请参照《毕业生自我鉴定要点》(见附件二)。各学院在核实毕业生填写内容是否属实、是否符合要求后,按照《2015届毕业生登记表鉴定时间安排表》(见附件三)集中送学工部统一鉴定盖章。学校鉴定完毕后,请各学院将《登记表》放入毕业生档案中。
如确需更换《登记表》必须由学生书面申请,辅导员核实后经招生就业中心批准,更换新表,同时上交原表。如有其他问题,请与校招生就业中心联系,电话:6051、8803。
附件一:《三江学院毕业生登记表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二:毕业生自我鉴定要点
附件三:三江学院2015届毕业生登记表鉴定时间安排表
 
                              学 生工 作 部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毕业生 鉴定 通知
三江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5年4月2日印发附件一:
三江学院毕业生登记表管理暂行办法
引言
第一条 《高等学校毕业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是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发,是一份综合反映学生大学历年政治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的纸质材料,归入个人档案,跟随个人一生。为确保登记表的重要性及用途,特制订本办法。
登记表的内容
第二条 登记表是毕业生档案材料之一,它包括封面、学生本人基本情况、本人简历、家庭和社会关系、自我鉴定、班委意见、系级组织意见及校级组织意见等内容。
登记表的作用
第三条 登记表是对完成全日制国家高等教育的情况做出总结,是毕业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最有力的证明。
登记表的填写
第四条 填表前先阅读首页中的“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第五条 一律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不允许用圆珠笔。字迹要清晰端正,不能出现错别字。填表过程中严禁涂改,如使用涂改液则表格作废。
第六条 封面上学校名称统一为“三江学院”,院系名称填写时请把专业名称填上,格式为“某某院(系)某某专业”,要求与就业派遣系统数据信息一致。学号11位要求与就业派遣系统数据信息一致;姓名与学生第二代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注意少数学生改名。毕业时间统一为“20××年6月”;填表日期按填写的实际日期填写。
第七条 登记表内所列项目必须全部如实填写,逐项填写所有项目,如没有内容填写,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详”或“不清”,如无此项情况应填写“无”,不能空白。
第八条 登记表中所贴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的免冠彩色照片
第九条 登记表封面和第一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的填写必须和本人身份证、学籍一致。曾用名如有则如实填写,无则填写“无”。
第十条 “现在家庭住址”应填写父母家庭住址,不应填写学校的宿舍地址。
第十一条 “健康状况”一般填写“健康”、“良好”等,如有疾病应如实填写。
第十二条 “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共产党、何时转正”一栏,填写“XXXX年XX月XX日在XX(地点)经XXX、XXX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XXXX年XX月XX日在XX(地点)转正”。注意:入党介绍人须填写两名。群众填写“无”。
第十三条 “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栏,填写“XXXX年XX月XX日在XX(地点)经XXX、XXX介绍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党员和团员都需要填写入团的情况。注意:入团介绍人须填写两名。群众填写“无”。
第十四条 “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一栏,应填写“XXXX年XX月XX日在XX(地点)经XXX、XXX介绍加入何党派,任何职务”。优秀毕业生称号在“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到奖励或处分”栏中要填写。若没有获得任何奖项,则填写“无”。
第十五条 “何时可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一栏,若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则填“无”;若在校期间受过党、团及行政处分,则应如实填写所受处分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处分等级。
第十六条 “本人简历”一栏应填写清楚本人从小学以来的学习和工作经历,经历时间上应连续,不得出现空白阶段。
第十七条 “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一栏,“家庭成员”指直系家属(父母和兄弟姐妹)(父母两人情况须填写完整),“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对本人影响较大,关系密切的亲友。“家庭成员”指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指对本人影响较大、关系密切的亲友)
姓名、年龄、性别:如实填写。与本人关系:母亲/父亲/姐/妹/兄/弟, 祖父/祖母/等(填称谓即可)。按书面语言填写。
政治面貌:如中共党员填写“中共党员”,民主党派填写具体党派名称,28周岁以下如是团员填写“共青团员”, 其余填写“群众”。
工作或学习单位:XX省XX县(市)XXXX(学校或单位)学习(或工作);XX省XX县(市)XX乡XX村务农等(还有待业、闲居、退休等可选形式)。
第十八条 “自我鉴定”栏:由学生本人认真填写,内容为全面总结本人在校期间学业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情况、工作情况、生活情况及其它方面的表现,实事求是地对自己的综合素质、各方面的能力的自我评价及取得的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篇幅不宜过短。右下角落款:毕业生本人签名,落款日期与封面填写日期一致。
登记表的鉴定
第十九条 登记表的鉴定是指班级、院系、学校对毕业生本人填写的登记表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严格的审查,杜绝弄虚作假。
第二十条 “班级意见”一栏由辅导员牵头,组织班委填写。要预先起稿,辅导员必须检查把关,要概括地、实事求是地反映和评价该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等各方面的表现,突出优点、特点,不足之处用提希望的形式指出。班级负责人签名由辅导员统一签字。日期填写实际的填写日期。
第二十一条 “系级组织意见”一栏,院系从思想政治、学习、能力、团结协作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评价,突出学生的主要特点并适当提出学生不足的方面。负责人签名由院系学生工作副院长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日期填写实际的鉴定日期。
第二十二条 “学校组织意见”一栏由学校学生工作部进行统一的鉴定,填写意见,并盖学生工作部章。日期填写实际的鉴定日期。
第二十三条 最后一页的“学生本人”签名处一定要学生本人签字,不允许代签字和漏签。
第二十四条 鉴定结束后,各学院将登记表放入毕业生档案中。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如以上规定与国家政策相冲突,则以国家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三江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二:
毕业生自我鉴定要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毕业生在毕业前须进行毕业鉴定,鉴定由自我鉴定、班级鉴定、院系鉴定、学校鉴定四部分组成,主要包括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鉴定填写在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上,存放在毕业生人事档案中,是大学阶段的综合鉴定材料,也是用人单位聘用和考核的依据之一。因此,每一名同学毕业时,都必须写自我鉴定。为了使你的自我鉴定写得真实、全面,并有利于毕业生以后的自身发展,我们特提出如下要点,以供参考。
一、自我鉴定主要内容
1、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否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拥护改革开放?
2、能否认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政策课,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党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3、能否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国家三者利益的关系?能否以大局为重,以国家利益为重,以集体利益为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
4、学习态度是否端正,学习是否认真刻苦?是否掌握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学业水平和自身素质如何?
5、能否积极锻炼身体,经常参加体育活动,坚持上早操和体育课?身体素质如何?
6、能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否自觉地遵守基本道德规范?能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7、学生干部能否满腔热情地为同学服务,主动开展工作,工作任劳任怨,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以身作则,工作取得哪些成绩,工作能力有哪些提高?
8、在校期间是否受过表彰奖励?是否受过纪律处分?
9、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对自我鉴定的几点要求
1、严肃认真,高度重视;
2、实事求是,如实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对自己的评价要全面、客观,既不夸大,也不缩小;
3、自我鉴定内容要具体,不空洞,文字简明扼要;
4、自我鉴定写好后,请你提交班级进行评议,由班级提出意见 ,写出班级意见。最后,由学校和学院为你作出组织鉴定,该鉴定会与你本人见面,并请你签字。   

 

附件三:
三江学院2015届毕业生登记表鉴定时间安排表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中的“学校组织意见”一栏要求由学工部进行鉴定盖章,要求:以学院为单位,从427430日,每天上午900-1100和下午200-400由辅导员将登记表集中送学工部统一盖章鉴定。
各学院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4月27日
4月28日
4月29日
4月30日
5月4日
上午
经法学院
481人)
建筑系
139人)
土木学院
414人)
文旅院
450人)
 
国教院
171人)
外国语学院
354人)
计算机学院
294人)
电气学院
313人)
 
商学院
709人)
艺术学院
463+29人)
机械学院
335人)
高职院
753人)
 
 
文新院
210人)
电子学院
227人)
 
 
合计
 1361
1195
1270
1516
 
个别情况可在54补充调整。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要求遵照执行。
联系人:杨慧莹       电话:60518803
                             
 
                                 招生就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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