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学生工作部文件
学工字〔2012〕36号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
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优良校风、学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争创先进,根据我校《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1-2012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优秀学生评选类别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体育积极分子、文娱积极分子、卫生积极分子
二、评选条件及比例
参照2012年9月颁发的《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奖的要求、程序、步骤及实施
1、评选要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各院(系)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使此次评选活动在学校学风建设过程中发挥出应有的积极作用。
2、辅导员首先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奖励的规定和标准,在此基础上,由辅导员和学生提出受奖学生名单、奖励类别,召开班会进行群众评议,评议通过后,辅导员汇总报院(系)学生工作分管领导。
3、体育积极分子、文娱积极分子、卫生积极分子由院(系)组织评选、审核、表彰,以院(系)名义发文,颁发奖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班级推荐,被推荐者需登录学工系统进行荣誉称号申请。院(系)按照比例,根据学生主要事迹材料,在系统中进行严格筛选。初评后,将通过的名单报学生工作部汇总、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长批准,以学校名义发文、颁发荣誉证书、张榜公布。
5、请各院(系)
附件:2011-2012学年评优总表(内含三张分表)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优秀学生 评选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