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字〔2012〕36号: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娟发布时间:2012-09-25浏览次数:1115

三江学院学生工作部文

学工字〔201236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

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优良校风、学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争创先进,根据我校《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1-2012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优秀学生评选类别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体育积极分子、文娱积极分子、卫生积极分子

二、评选条件及比例

参照20129月颁发的《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奖的要求、程序、步骤及实施

1、评选要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各院()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使此次评选活动在学校学风建设过程中发挥出应有的积极作用。

2、辅导员首先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奖励的规定和标准,在此基础上,由辅导员和学生提出受奖学生名单、奖励类别,召开班会进行群众评议,评议通过后,辅导员汇总报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

3、体育积极分子、文娱积极分子、卫生积极分子由院()组织评选、审核、表彰,以院()名义发文,颁发奖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班级推荐,被推荐者需登录学工系统进行荣誉称号申请。院()按照比例,根据学生主要事迹材料,在系统中进行严格筛选。初评后,将通过的名单报学生工作部汇总、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长批准,以学校名义发文、颁发荣誉证书、张榜公布。

5请各院()921前将2011-2012学年评优总表》(见附件,包含校级表彰、院()级表彰、表彰人数统计三张分表)电子档以院()为单位发至王雪娇的OA信箱。

附件:2011-2012学年评优总表(内含三张分表)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优秀学生  评选  通知

三江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2年9月14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