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字〔2012〕21号:关于印发《三江学院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王斌发布时间:2012-06-15浏览次数:157

 

 

关于印发《三江学院学生诚信考试教育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院(系)、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肃学生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现象,进一步促进我校的学风、校风建设,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三江学院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实施办法》。

现将《三江学院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院(系)、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宣传和学习,在日常的专题教育活动中严格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好我校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工作,创建我校优良的考风、学风。

附件一:三江学院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实施办法

附件二:三江学院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学 生 工 作 部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诚信  考试  教育  办法

三江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268印发
附件一:

三江学院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实施办法

为加强我校考风建设,严肃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现象,保持良好的考风、学风和校风;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三江学院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秉承“严谨、勤奋、坚毅、自强”校风,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当代文明大学生”,倡导“诚实守信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校园风尚,培养全校学生的诚信品质,提高我校学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保证良好的考试秩序,进一步促进我校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

二、诚信教育实施内容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工作,各院()要明确工作责任,辅导员为班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院(系)要将学生诚信教育工作及学生考试违纪情况纳入日常考核。

2、考试规则学习

各院(系)应集中学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三江学院学生违规认定及处理办法》、《三江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三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考生考场须知》等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让学生明确学校有关考试规定,认识考试作弊的严重性。

3、宣传发动,强化教育。

各院()要强化“教育为先”理念,充分利用主题班会、讲座、宣传栏、网站等方式进行宣传,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宣传教育方案,以班级为单位,针对期中、期末考试,省级以上计算机、英语等级等各类考试,组织辅导员召开考试动员大会或诚信考试主题班会,使每位学生都能认识到诚信考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学生认真对待考试,充分复习,不抱侥幸心理,从而在校内形成良好的学习迎考复习氛围,建设优良学风。

4、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在集中组织学习、宣传和教育的基础上,明确要求每位学生在考试(期中、期末考试,省级以上等级考试、专转本考试等)前签订《三江学院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

5、阶段检查及考核

召开学生考试诚信教育专题会议,不定期地开展学生诚信教育检查工作,查找问题和不足,表扬优秀,并将考核结果与学生日常评优、奖助学金评比及选拔学生干部挂钩。

6积极创建院(系)“诚信考试风尚奖”集体。

学校每年4月份集中开展 “诚信考试风尚奖”评比(以院系年级为单位),连续两年被评为风尚奖的授予“诚信考试先进集体”,同时此项评比工作作为省、校先进班集体、学风建设先进集体(每年10月份)评比的基本条件(具体评比活动另行通知)。

三、要求 

1、各院(系)充分重视诚信教育活动,充分认识“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诚信是做人之根本,诚信教育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方面。在考前开展“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是对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关键环节,关系到考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学风、教风、校风的良好建设,各院(系)要把期末诚信考试专项教育作为正教风、促学风、树校风的大事来抓,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2、要切实重视考风、考纪的教育工作。为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各院(系)要以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诚信意识。要结合目前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和作弊现象,对学生进行考试违纪案例教育,使学生明确考试违纪后果的严重性,自觉维护考场秩序,避免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严肃考场纪律。

3、防止流于形式,确保专项教育效果。各院(系)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专项教育,确保教育活动的成效。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二:

三江学院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辅导员

 

 

所在院(系)

 

专业

 

本人已全面了解此诚信考试承诺书的内容及说明,并已详细阅读学生手册中《三江学院学生考试纪律》及《三江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及处理办法》,现承诺:一定接照“纪律和办法” 的要求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

考生签名:

 

 

 

 

 

                                               日期:             

班级

意见

辅导员已经在本班召开诚信考试动员会,同意该诚信考试承诺申请。

 

                班长签名:                              

诚信

鉴定

该班在本次考试中表现:

良好     有一般违规行为     有严重作弊行为

具体违纪情况说明(如无可以不填):

 

 

 

辅导员鉴定人:                             

说明:1、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是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公正、公平进行的重要措施,请考生认真对侍。对不履行诚信考试承诺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2、考生均须于整个考试前(期末、期中、省级各类考试)签订此诚信考试承诺书。3、此表须由考生本人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亲自签名。4、此表由辅导员依据本次考试情况在诚信鉴定栏相应“”中打“”并签字、归档,并在学期结束时汇总所有承诺书的鉴定情况,以供院(系)各类评优、评奖、选干及后续考试、考研、求职时相关院校、单位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