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字〔2012〕31号
关于申报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
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各教学单位:
为鼓励学生参与实践创新活动,现启动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的申报工作,请各院(系)、各教学单位根据《三江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1〕8号)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动员和组织申报工作。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申报时间及方式
2.申报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实践动手能力强,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实践创新能力;申报校级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申报省级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则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鼓励行业、企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具体要求详见管理办法。
3.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1) 指导教师审阅项目申请表并签署意见报项目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教务处;
(2) 教务处对各单位申报推荐的项目进行汇总、审查;
(3)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立项的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立项项目和遴选出推荐申报的省级项目(推荐申报省级项目的遴选办法、数目、经费支持等有关要求以省教育厅公布的通知为准)。
二、已立项目的管理汇总
根据往年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文件要求,请有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省、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单位认真填写《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组织管理情况汇报表》。
三、材料送交办法及联系人
1.“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和组织管理情况汇报表电子稿请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王长鹏OA邮箱;
联系人:王长鹏;联系电话:4921、8841。
2.申请表打印稿请送交实践教学科(行政楼A310室)。
四、相关材料下载
上述通知及附件等材料均已挂在OA系统“通知公告”栏、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栏,请上网下载查阅。
附件1:《三江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1〕8号)
附件2:《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组织管理情况汇报表》附件3:《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