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筑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王娟(建筑)发布时间:2021-04-01浏览次数:10

三江学院建筑学院文件

建院字 [2021]  3

 


关于印发《建筑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筑学院各系、各科室:

为规范我院教学教研工作,发挥教研室作为基层教学组织的重要作用,特制定《建筑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建筑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2:建筑学院教研室建制一览表

特此通知。

 

 

O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1

建筑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我院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机构,担负着组织和落实教育教学、教研教改、教学建设等任务。为更好地发挥教研室的作用,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研室在学院负责人领导下,围绕学校的培养目标,进行课程建设、组织教学和教研活动。

第三条  教研室应当加强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为工作宗旨。

第四条  教研室主任由教师自主申请和学院推荐提出,并经学院研究确认,报学校备案审批后聘任,试用期1年,任期3年,可以连任,其任职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严谨的治学态度,熟悉教育教学规律,了解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和制度;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全面掌握本教研室承担教学任务情况;

(四)教研室主任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特殊情况下可以放宽至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进校工作时间应满两年。

第五条  教研室工作职责

(一)教学组织管理。组织制定教学计划、安排教师教学任务、选用教材,组织实验和实践教学,组织考试命题、试题审查、阅卷、成绩评定、考核分析及成绩分析等工作。

(二)组织课程建设。制定课程建设规划,组织申报和建设各级各类课程和教材。组织教师制订和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教材和实验实践指导书。

(三)实施质量管理。定期组织教师互相听课,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教学观摩活动。深入课堂听课,及时了解本教研室教学动态,及时反馈学生意见和要求,帮助教师改进教学。组织青年教师指导和新开课教师审查。

(四)组织教研活动。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教研活动,围绕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总结交流教学经验,集体研讨、分析和解决教学问题。

(五)组织教学改革。组织教师申报和实施教研教改课题,加强对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和考核模式改革的研究。

(六)开展师资建设。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任务的需要,提出引进、调整教师的建议。组织开展青年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开展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活动。协助学院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和绩效考核工作。

(七)教学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本专业(课程)教学质量标准及相关制度,完善教学档案管理。

第六条  教研室主任职责

(一)在学院负责人领导下,全面负责教研室工作,落实教研室各项职责。

(二)统计、汇总和上报本教研室教学数据。

(三)每学期听本教研室教师的授课不少于2次。

(四)负责对本教研室教师质量的检查、考核和评议,对本教研室教师的聘任、晋升、奖惩、评优评先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组织、协调、落实学校和学院布置的有关教学研究、改革与建设任务。

(六)协助学院做好本教研室师资建设和青年教师培训、指导工作。

(七)根据专业发展和课程建设需要,协助做好实验室规划和建设工作。

(八)协助学校和学院开展其他方面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第七条  教研室主任权利及待遇

(一)享受减免绩效工作量(另见学院关于教师工作量的管理文件)。

(二)对教研室人员引进、晋级、聘任和调动具有建议权。

(三)对处理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事故处理具有建议权。

(四)负责教研室活动管理与经费使用,学院每年依据各教研室上报的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拨付给每个教研室一定数额的活动经费。

第八条  教研室工作考核

(一)学院负责对教研室工作进行考核,学院不定期检查教研室工作。经考核评比,学院定期开展优秀教研室、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教研室主任考核不合格:

1.因工作失误造成本教研室一学期出现重大教学事故1次及以上。

2.对本教研室反应强烈的问题,不处理,不汇报,造成不良影响。

3.不按计划组织开展教研室活动。

4.未对本教研室教师课程试题进行严格审查,造成严重后果。

5.对学校、学院及教研室造成恶劣影响。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建筑学院

20213


 

附件2

建筑学院教研室建制

教研室

教研室成员

人数

建筑设计

教研室

主任:王小平

副主任:王叶

王小平、王叶、潘卉、郑林伟、逯航、扈小璇、焦自云、郝峻弘、王斌

9

风景园林

设计教研室

主任:刘 

  澜、胡幸、李金花、邱靖、万劲

5

设计基础

教研室

主任:陈昕楠

副主任:郑潇

陈昕楠、文博、吴怀文、扈勤、吴威、郑潇、孙弘捷、谢飞、董婧

9

美术教研室

主任:陆 

  筠、胡东华、庞梅

3

 

注:每位教师隶属一个教研室,并参加该教研室的常规教研活动。因工作需要,可以列席参加其它教研室的教研活动;也可依据教改课题的需要有机组织教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