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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柏亚琴,副教授,女,1976年9月生于江苏省大丰市。 1999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6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 其他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会员、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南京市雨花台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教学情况 (一)主讲课程 民法学、物权法学、知识产权法学。 教学方面的文章和教材 1、《试论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门路的主要经验和做法》,管理学家,2012.6。 2、《关于<民法学>课程引入实践教学模式的思考》,科教导刊,2010.11。 (二)教改项目 1、2016年三江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与教学内容体系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为J16070,参加人,已结项。 2、2016年三江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济法原理与实务》特色教材,项目编号为J16086,参加人,已结项。 3、2012年被确定为江苏省教育厅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4、2011年三江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经济法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编号为J08005,参加人,已结项。 5、2009年三江学院《物权法学》网络课程建设项目(主持),已结项。 6、2008年三江学院青蓝工程项目(主持),已结项。 7、2006年三江学院教改课题《民法学案例教学研究》(主持),已结项。 (三)教学获奖 1、2000年获首届“钱钟韩奖教金”优秀教师奖。 2、2008年参加三江学院第二届中青年教师授课竞赛获一等奖。 3、2010年被三江学院评为优秀教师。 4、2010年被三江学院评为大学生学科竞赛优秀指导教师。 三、科研情况 (一)主要研究方向 民商法学。 (二)科研方面的论文和著作 1、《论我国网络舆论下的司法公信力建设》,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 2、《刍议民事司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法制与经济,2014.13。 3、《南京市司法公信力实证研究》,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2。 4、《海峡两岸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研究》,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0.12。 5、《论住宅商用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的构建》,法制与经济,2010.11。 6、《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之关系探析》,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0.9。 7、《关于<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之探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6。 8、《浅析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法制与社会2010.1。 9、《试论第三人交通肇事侵权和工伤竞合的赔偿问题》,当代法学论坛,2007.2。 10、《宪法的原始含义——美国制宪中的政治与理念》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6。 11、参编《经济法教程》,河海大学出版社, 2008.2。 (三)科研项目 1、2010年江苏省法学会招标课题《物权法实施问题研究》,课题编号:SFH2010A17,参加人,已结项。 2、2010年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重点研究课题《能动司法的引导与规制》,参加人,已结项。 (四)科研获奖 1、2010年《从风险社会视角看调解在解决农民工权益纠纷中的重要性》获江苏省法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2、2010年《海峡两岸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研究》获江苏省法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3、2011年《宪法的原始含义——美国制宪中的政治与理念》获南京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4、2011年《试论弱势群体的民事司法保护》获江苏省法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5、2012年参加法治南京建设征文活动获优秀奖。 6、2013年《构建人大监督司法权的有效途径探析》获南京市雨花台区2013年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奖。 7、2015年《环保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分析》获江苏省法学会优秀学术论文一等奖。 8、2017年《民办高校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探析》获江苏省法学会优秀学术论文三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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