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我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程序作进一步明确,旨在加强和完善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的各个环节,规范程序,完备手续,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建立
1、宣传与动员,由各系党组织对新生进行入党教育
2、学生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3、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对表现较优秀者,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将其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档。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
5、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按季度填写考察意见
6、入党积极分子定期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织作思想汇报
7、党支部为培养对象安排两位党员作为入党培养联系人
8、在公寓区进行考察,将《学生入党在公寓区考察实录表》交学生公寓临时党总支
9、党支部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挂职锻炼
10、党支部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章,也可通过系级党课、谈话等形式加强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和教育。
11、推荐比较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
12、党支部将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通过组织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 13、经过团组织“推优”
14、函调政审
15、召开群众座谈会
16、联系人指导发展对象写好自传
17、学生公寓党组织填写公寓考察意见表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18、支部书记初审并整理出入党材料,填写《政审综合报告表》
19、报系党总支或组织部(不设总支的系)预审
20、党总支将预审通过的材料送组织部审核
21、组织部将通过审核的名单向全校公示
22、党支部为发展对象明确2名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23、填写《入党志愿书》
24、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25、将完整的材料交至所属党总支或组织部审查
26、党总支委派专人和入党同志进行谈话
27、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审查、通过
28、党委审批
29、成为预备党员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30、明确考察人,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每季度填写一次考察意见
31、预备党员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作思想汇报,定期交纳党费
32、 预备党员所在的党支部及其入党介绍人,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过组织生活、交任务、压担子、上党课、集中培训等方式,继续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帮助和考察。
33、入党宣誓
34、预备期满前向党支部提交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
35、学生公寓党组织填写公寓考察意见表
36、转正公示
37、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转为正式党员
38、党总支审查
39、党委审批,成为正式党员
40、将党员的入党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中共三江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05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