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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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长工作职责

  

 副处长工作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保卫处日常工作,分管消防科工作,负责法纪科工作;

2、做好对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和安全防范教育工作;

3、负责开展政治保卫工作。收集掌握各类动态信息,控制“重点人员,制订预案,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稳定;

4、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利益和安全的行为,及时处置校园各种违法违纪等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

5、负责调解和处置校内违法违纪行为,协助治安科维护校园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依法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6、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网络言论中过激或不稳定情况;

7、做好学生治保组织和学生信息员队伍的建立和教育管理工作;

8、加强与各学院学工干部的联系和沟通,密切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安全稳定情况;

9、配合学工部做好学生违纪违法行为的预防教育和案件调查工作;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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