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长工作职责
1、根据保卫处的职责范围主持处室全面工作。
2、组织全处人员认真贯彻落实校园安全稳定的方针政策和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积极贯彻“防治结合、重在预防”的保卫工作方针;
3、组织全处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
4、负责制定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
5、认真处理发生的各种重大案件和事故,及时向校领导报告情况;
6、经常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保卫处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掌握动态,收集情报信息,做好控制事态和汇报工作;
7、负责安保人员业务培训,技能效果督察,组织安全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8、定期召开处务会,总结、检查和布置工作,并经常向上级汇报工作;
9、负责校“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