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校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日期:2017-09-11浏览次数:835


各学院:

为培养优良校风、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争创先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7学校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等级设置

学校学年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

二、条件及比例

根据《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三、要求及说明

(一)评定要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

(二)评定依据

1.学校学年奖学金主要依据学年成绩排名评定,具体按照上学年末教务处提供的《学年成绩导出步骤》,生成学年成绩单及排名,根据成绩单中“平均学分成绩点”后一列“排名3”所示名次选择名单。

2.请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认真组织辅导员学习评定办法,做好此次奖学金评定工作。在此基础上,由学院按照评定条件确定申报名单。

四、日程安排

918日前,各学院将“2016-2017学年拟获学校学年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内含两张表)”填好,电子版发给王雪娇老师;

920-927日,经审核后,公示拟获奖学金学生名单;

927日前,各学院完成获奖学生信息核对等工作。请学生在信息核对表上签名确认信息,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送交到体育馆205-1学生管理科,同时将电子档发给王雪娇老师;

928-929日,校级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金清单报财务处发放。

附件:学工字17-15附件:16-17学年拟获学校学年奖学金学生汇总表(内含两张表).xls

  

学生工作部  

2017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