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学生资助宣传员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日期:2024-03-1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校区):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扩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效果,培养受资助学生感恩意识和奉献意识,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决定遴选学生资助宣传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条件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及自愿参与宣讲活动的学生,每班遴选一名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员;

2.勤奋学习,关心集体,服务同学;积极参加学生活动和社会实践;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

3.熟知各种资助政策,有意愿对外介绍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自身励志事迹,并配合完成培训、宣讲工作;

4.宣传思路清晰,语言表达流畅,有感召力和亲和力。

二、主要活动形式

1.担任班级常态化学生资助宣传员。协助学院广泛宣传资助政策,通过各种作品形式和媒介等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及我校的资助政策。

2.组织开展新生入学志愿服务。面向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国家和校内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帮助新生适应大学生活。

3.开展送政策回乡活动。利用寒暑假回到高中母校或乡村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身经历,宣传资助政策。

4.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学院走访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机会,协助学院(校区)老师到学生家里及学生所在村、街道宣传资助政策。

5.参加学校集体组织的宣讲及社会实践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1. 各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配备学生资助宣传员开展工作必备的场地、用品,精心选拔有责任心、了解资助政策的学生,指导学生资助宣传员开展工作。

2. 各学院(校区)填写《学生资助宣传员信息统计表》于320日前发送至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孙妍老师OA信箱。

附件:学生资助宣传员信息统计表 .xlsx

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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