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党风廉政建设暨落实责任制集体约谈会召开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4-12-16  浏览次数: 51

12月9日上午,南京大学党风廉政建设暨落实责任制集体约谈会在仙林校区常州楼召开,江苏省委教育纪工委书记、省纪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蒋吉生应邀出席。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党委书记,各院系院长(系主任),各部处主要负责人,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出席会议。会议由中科院院士、校长陈骏主持。

校党委书记张异宾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张异宾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对这“两个责任”的具体内涵进行了深刻阐释,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切实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南京大学党委坚决拥护中央决定,坚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内化为学校可持续发展的自发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办学环境,推动我校新时期改革发展事业健康发展。

(佘治俊 摄影)

张异宾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围绕中心工作,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学校党委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委主体责任的指示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改革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支持和推动纪委履行职责,充分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担负起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担负起自律责任、教育责任、落实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考核。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和查信办案工作,把好关、执好纪、问好责。此次会议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承诺书》,就是要层层传导压力,指导和督促各单位负责人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一岗双责”职责,真正肩负起正风肃纪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张异宾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不断提高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有法必依,认真贯彻执行《南京大学章程》。要坚持执法必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效防范和降低办学风险。要坚持违法必究,完善问责机制和惩戒机制,弘扬风清气正的办学传统。要坚持宗旨意识,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协调关系,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氛围。要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第一个南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党委常委、副校长薛海林就我校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作专题报告。校长助理李成就我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作专题报告。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利剑就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情况作了通报,并主持了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承诺书》仪式。仪式上,学校党委分别与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代表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承诺书》。

(佘治俊 摄影)

江苏省委教育纪工委书记、省纪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蒋吉生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并对我校的反腐倡廉工作和领导干部、教职员工的廉洁自律提出了更高的期望。

会议最后,校长陈骏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陈骏希望全体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本次会议的精神和要求来警示和约束自己,把承诺书中外在的限制性条款内化为自发的自律自爱的行为准则。

陈骏说,建设廉洁校园是南京大学重要的办学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党委和行政将继续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和要求贯彻到学校办学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职尽责,集中精力做好监督检查。各位校领导班子成员,各党委、各院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不折不扣地履行“一岗双责”,牢固确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分管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为南京大学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保驾护航。

                                                                                                                                                             (纪委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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