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林艳发布时间:2023-11-02浏览次数:256


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18号)、《省学位办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和辅修学士学位备案线上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220号)文件精神,我校网络空间安全(申请工学学位)智能制造工程(申请工学学位)、跨境电子商务(申请管理学学位)网络与新媒体(申请文学学位)四个专业需开展2023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请相关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现将学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材料申报20日(周)前:相关二级学院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的通知》(苏学位20204号)(附件4)开展自评,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1,并提交电子版材料至联系人邮箱。

二、形式审查

1127日(周)前:教务处对学院申报材料组织初审,并向相关学院反馈初审意见。

三、组织评审

1.1130日(周)前:相关二级学院须填写《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专家情况表》(附件2)并提交电子版材料至联系人。专家组应由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组成,总数不得少于5人。

2.1211日(周)前:相关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专业师资队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条件等情况进行实地审核及论证。提交《专业简况表》、《专家组审核意见》及《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专家情况表》电子版及纸质版至联系人。

四、学校审议及公示

专家组审核论证通过后,教务处统一组织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专家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进行系统填报。

五、系统填报

1226日(周)前,相关二级学院完成“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系统填报工作,信息平台开放时间为每年121日至1231日(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6)。

联系人:王林艳; 联系电话:49256527



附件:

1.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2.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专家情况表

3.江苏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组审核意见

4.关于印发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的通知

5.省学位办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和辅修学士学位备案线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6.操作指南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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