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工作及评优的通知

发布者:王蔷馨发布时间:2015-05-18浏览次数:378

关于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工作      及评优的通知

各学院:

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经进入结束阶段,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答辩、归档、评优等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工作

1. 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质量管理,要求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要保证指导时间,严格、认真、仔细、全面地审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成果(包括文稿、引用文献以及相关的图表与图纸等)。指导教师利用好学校提供的知网论文查重系统,即时发现问题,做好论文指导工作,杜绝论文作假行为。

2.根据教学进度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于6月中上旬开始。各学院应对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认真做好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要严格审定学生答辩资格,同时要严格审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材料,严把质量关。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请严格按学校规定执行,成绩为优秀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不超过20%。学校将组织人员到学院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情况。

3.对虽已经通过答辩,但是仍有某些方面需要进行修改与完善的学生,各学院必须依照教字2014111号《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和教字〔2014112号《关于做好2015届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督促师生按要求整改,达到要求后方可给予成绩。

4.未通过答辩的学生,指导教师要督促学生认真整改,并由学院重新组织审查与答辩,具体做法请按照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5.答辩工作结束后,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学院认真做好对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各类文档的核查、整理和归档工作,务必做到文档内容及格式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6.各学院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书面总结,书面总结及电子版请在2015915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7.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材料以纸质与电子两种形式存档,纸质材料保存期四年。

二、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工作

1.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实行限额推荐。本科按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人数的3%;校优秀毕业设计团队评选重在对团队整体质量和成员实质性协作的评价,每学院本科推荐数量均不超过1项。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与校优秀毕业设计团队不能重复申报。评优推荐条件见附件三。

2.申报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填写《三江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申报校优秀毕业设计团队填写《三江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表》。各学院参照“附件四:评优申报材料及格式要求”,620前将“推荐表”等纸质材料报送至实践教学科,电子档发送至樊德平OA邮箱。教务处将于本学期结束前组织评选出校级优秀及推省优的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设计团队。

3.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材料101前以学院为单位交校档案馆保存。

三、学校将于下学期抽取部分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送外校同行专家评审。

 

附件1: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附件2:教字〔2014〕112号---关于做好2015届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rar

附件3:评优推荐条件.doc

附件4:评优申报材料及格式要求.doc

附件5:三江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doc

附件6:三江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表.doc

附件7:三江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排序表.doc

附件8: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9:2015届专科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xls

                              

 

 

 

 

 

                                  教务处

                                  二O一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