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4〕111号---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蔷馨发布时间:2014-11-13浏览次数:762

教字〔2014〕111号---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三江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2012年11月编印).doc

附件2: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pdf

附件3: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4:三江学院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doc

 

各有关学院:

我校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控制,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三江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201211月版本),认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一、进一步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各学院、各专业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严格管理,强化责任,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依据三江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并按照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认真落实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大纲或实施细则的工作规范要求,并在毕业设计(论文)材料中有所体现。

三、做好学习与动员工作

各学院要组织全体指导教师召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会议,明确指导要求和规范,特别是对外聘教师加强管理,要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学生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大会,引起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视。会上要组织学习规程及本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大纲或实施细则等文件,明确要求师生严格遵照执行。

四、切实抓好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是决定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选题应结合实际,体现专业人才培养要求;要有50%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室、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完成,使学生得到应有的训练和提高;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不得与以往申报的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雷同,但允许毕业生在自己以往做过的项目研究基础上进行改进和提升,否则不予审批通过。选题须有申报、审批的环节,具体程序要求及相关表格由各学院自行制定,学校不提供统一表格。

五、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

为保证质量,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各学院应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凡累计有16学分(含16学分)以上课程未通过者,不能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毕业生仍必须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大纲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对此类学生作以下不同的安排:

1. 4月中旬毕业前自学重修考试后具备资格的学生,从4月中旬开始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 4月中旬毕业前自学重修考试后仍不具备资格的学生可以参加期末重修考试及8月底的补考,考试后具备资格的学生可以提前安排在秋季学期开学初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3. 期末重修考试及8月底的补考后仍然不具备资格的学生,待具备资格后可以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具体安排由有关学院负责,要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时间不能少于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时间,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不得降低,按照规程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六、切实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

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尤其是对外聘指导教师的管理。指导工作要遵守学校教师工作量的有关规定,要按时按量完成,同时为了保证指导工作的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要以指导教师平时的课时量为依据,量力而行,最多不得超过10人。指导教师必须由讲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且原则上专科学校教师不得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初级职称人员只可协助指导教师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在填写有关表格和相关栏目时,要将指导教师和协助指导教师的姓名填写完整,不能错填和漏填。

七、进一步严格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

进一步加大毕业设计(论文)规范的执行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要自行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前期、中期和后期检查,有关检查资料要存档,确保各阶段的工作规范有效执行。

1. 各学院要及时填写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网页下载),并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一周内发至王长鹏的OA邮箱,以便教务处对有关情况进行核查。

2.学校鼓励学院与企业合作育人,对于在校企合作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由学院根据与企业联合制订的相关要求统一安排。

3.学生不得自行外出做课题,如确有需要,本人可申请在用人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同时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用人单位出具并盖章的要求毕业生前去试用或实习函件;

②已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③由家长签字的《学生外出实习保证书》;

④用人单位出具并盖章的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见附件4);

⑤就业实习请假手续审批表。

经学院批准后,可由学院与实习单位共同拟定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并实行“双导师”制。所有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经常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及时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按规定时间递交有关材料。

4. 为规范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各学院组织学生和指导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颁布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必须对学生加强教育和管理,避免出现论文作假行为。在论文工作启动之后,学校将提供给所有指导教师论文查重权限,帮助指导教师即时发现问题,做好论文指导工作。

5. 严格执行“规程”中第八条“评阅、答辩与成绩评定”的有关规定,答辩前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教师须认真审阅学生论文,严把论文质量关,答辩工作不能流于形式。为保证答辩的质量,必须按照第八条中关于学生答辩时间的要求,合理安排答辩工作的时间、批次及流程等。此次答辩工作必须于613(周六)开始,不能提前答辩。因论文质量达不到要求而推迟答辩的学生,需经过修改达到相应要求后,方可进行再次答辩并给予相应成绩。

6. 请各学院在本学期1231之前将本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工作时间安排,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内容等形成相关文字性材料,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王长鹏的OA邮箱

7. 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应及时完成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并于2015915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格式要求(请注意)

为了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的存档工作,所有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必须有一份纸质材料存档(签名只能手写),所有样表均可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网页下载:

1.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和指导情况记录表

2. 毕业设计(论文)翻译材料

3. 毕业设计(论文)报告或者说明书

报告(论文)或说明书应包含封面、摘要、目录、正文及参考文献等内容。

4. 毕业设计(论文)教师评语和答辩小组意见

应包含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阅表,答辩记录及总评成绩表(签名应手写)等内容。

翻译材料包括翻译的原文材料和译文两部分。

论文查重报告及以上材料要同时做好电子档的存档工作,使用PDF Word格式,手写部分在抽检和推荐优秀时需原件扫描。

附件1:《三江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201211月)

附件2: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附件3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

附件4:三江学院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