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暨评估整改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7-11-01浏览次数:1244

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今年5月我校接受了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现场考察,考察结束后,根据教育部专家组的反馈意见,制定了《三江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整改工作计划》(校字〔200729号),对我校为期一年的整改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此后,各院(系)、各教学单位和各部门都依此制定了本单位详细的评估整改工作计划。根据学校整改工作计划的总体安排,学校将于今年11月对整改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另一方面,期中教学检查是我校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强化教学管理、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常抓不懈的一项常规工作。两项工作在时间、内容和目的上有一定的一致性,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学校决定将本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与评估整改中期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目的

1、对教学开展“评教、评学、评管”工作,在各院(系)、教学单位和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组织随机检查,通过检查为进一步总结交流经验、评优选先作基础准备,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提高教学质量的各项工作,特别要重视抓好课堂教学质量的工作。

2、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整改工作计划,对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进度进行检查,把本次检查作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重要契机,充分发挥全校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地做好这次教学检查和评估整改检查工作,扎扎实实做好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性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进一步优化课堂教学。结合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加强多媒体教学的管理,科学、合理、规范的使用各种多媒体教学设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观摩和研讨活动,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检查,学校将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分类组织教学观摩活动,请各单位做好推荐13名候选教师的准备。

2、请各单位根据试卷检查工作中反馈的情况对试卷进行复查。同时要加强教学文件的检查、归档,促进教学活动规范、有序的开展。各单位应对教师的教学周历、教案、讲稿和考勤册等进行检查自评,如有不规范的要督促教师及时改进。学校将在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组织开展优秀教案的评选工作。

3、强化实验教学管理,切实做好实验教学检查。各单位要根据本学期实验教学安排,认真填报实验教学情况汇总表、各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和各实验室实验安排表,并按学校的有关教学规范,认真做好实验教学文件的自查和建设工作。要加大实验教学的指导力度,注重对学生动手能力的训练,进一步探索实践教学考核方法的改革,确保实验开出率和实验效果。

4、各单位要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虚心听取师生意见,不断改进教学工作,着力提高管理水平。通过座谈会了解本单位开学至今教学的整体情况,学校将组织召开教师教学经验交流会和学生常规管理现场交流会。对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组织整改。

5、认真组织开展教学评价工作。本学期的评价工作包括学生网上评教、教师自评、辅导员评教、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和教师对辅导员的评价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此项工作由教务处、学工部与各院(系)、各教学单位相互配合,共同负责完成。各院(系)学工办应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使学生认识到评教工作的重要性,评教时各班辅导员应到场,指导学生按教务系统中《学生评教使用指南》中的操作要求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参加网上评教活动,保证各班的参评率和评教的真实性。另一方面各院(系)学工办需组织本单位的辅导员对各班的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各院(系)、教学单位的教学秘书需组织任课教师开展自评及对学生和辅导员的评价工作。

(二)评估整改中期检查

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制定的具体整改工作计划,逐项的组织检查,要确保教育教学改革、校级重点实验室及省级实验示范中心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学风建设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各单位应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合理调整整改工作进度安排,采取具体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三、时间安排

1、期中教学检查时间为20071151130(10周~第13),共4周。

2112(第9周周五)之前各院(系)、教学单位制定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计划,推荐本单位参加观摩教学的候选教师并报教务处备选。119(第10周周五)之前各院(系)学工办将学生网上评教时间安排报学工部(每班需提供23个上网评教时间,以便综合考虑)。

3、第12周组织学生分批集中进行网上评教(网址http://192.168.2.228),评教结果学校将及时反馈至各有关单位。

4、第13周周五之前各单位完成对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总结工作,对教学中教书育人的先进事例和好人好事要进行总结,以备交流,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实际可行的改进措施。学校将组织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会议。

51130(第13周周五)之前各院(系)办公室和学工办应将教师自评、教师对学生的评价、教师对辅导员的评价以及辅导员评教的结果分别报送至教务处和学工部。127(第14周周五)之前各院(系)、教学单位应将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领导听课记录、座谈会记录等资料原件交教务处质量评估科,各单位留存相关复印件并整理归档。

6、在期中教学检查中,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评估整改工作计划安排,组织好自查自评工作,根据自查情况撰写中期检查报告,并于1214前报教务处备案。检查报告中不仅要包含检查的主要情况,整改工作取得的效果等内容,还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的整改计划。

四、有关要求

1、各院(系)、教学单位要发动全体人员参与,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整改。

2、学校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每周听课12节;校督导员每天听课23节;各院(系)、教学单位负责人和院(系)级督导员每周至少听课3节。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将对每人听课情况进行统计。

3、期中教学检查中不仅要关注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还要关注辅导员的管理情况,加强责任心,使期中教学检查和评估整改中期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应有的效果。

期中教学检查.doc

 

 

 

                                 三 江 学 院

                                                                                          〇〇七年十月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