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教学单位:
根据《三江学院重修管理办法》的规定,贯彻逐步推进教学二级管理的原则,本学期的重修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学生申请重修的课程只限于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体育不安排重修。
二、重修申请采取自愿的原则。重修形式有插班和自学两种。若选择插班,请注意上课时间是否有冲突,如有,则只能选择自学重修。本学期的课表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查询方法可见附件。
三、公共基础课程:申请重修公共基础课的学生名单,由各院(系)秘书汇总《自学/插班重修汇总表》(教务处网站文件下载专区栏内)后,于
四、专业类课程:专业类课程重修由各院(系)自行安排,学生名单由各院(系)留存,其中插班学生须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课程结束后各院(系)自行安排并通知学生考试,重修成绩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教务处教学行政科。
五、重修信息核查:
专业类课程的核查工作由各院(系)自行安排。
附件:1. 网上课表查询方法.doc
三江学院教务处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