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7-09-21浏览次数:1308

各院(系)、各教学单位:

根据《三江学院重修管理办法》的规定,贯彻逐步推进教学二级管理的原则,本学期的重修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学生申请重修的课程只限于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体育不安排重修。

二、重修申请采取自愿的原则。重修形式有插班和自学两种。若选择插班,请注意上课时间是否有冲突,如有,则只能选择自学重修。本学期的课表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查询方法可见附件。

三、公共基础课程:申请重修公共基础课的学生名单,由各院(系)秘书汇总《自学/插班重修汇总表》(教务处网站文件下载专区栏内)后,于1015日前以电子表格形式报教务处教学行政科注册(Emilxiexy@sju.js.cn),申请插班重修的,务必填写清楚所插班级和任课教师等栏目。公共课重修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四、专业类课程:专业类课程重修由各院(系)自行安排,学生名单由各院(系)留存,其中插班学生须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课程结束后各院(系)自行安排并通知学生考试,重修成绩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教务处教学行政科。

五、重修信息核查:1012日前,教务处将在网上公布所有申请公共课重修学生的信息,请有关学生届时及时上网核查,如有问题,请学生本人在1017日前到教学行政科Ⅱ(行政楼109)更正,过后教务处将不接受任何变更请求。

专业类课程的核查工作由各院(系)自行安排。

 

附件:1. 网上课表查询方法.doc

2.重修申请表.xls

 

 

 

 

 

                                   三江学院教务处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