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校字[2007]24号文件对本学期学籍预处理工作的布置,现将《三江学院学籍预处理表》、《学籍预处理通知单》发给你们,请务必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做好这项工作。有关学籍处理注意事项如下:
1、学籍处理涉及的课程是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
2、根据学籍处理规定,06级学生留级和退学学籍处理的规定标准是:
留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则予以留级处理:(1)经补考后,在一学年中所取得的课程总学分未达到已注册课程总学分的三分之二;(2)经补考后,在校期间累计有20个学分的已注册课程未通过。
退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则予以退学处理:(1)经补考后,在一学年中所取得的课程总学分未达到已注册课程总学分的三分之一的;(2)经补考后,在校期间累计有36个学分的已注册课程未通过的。
3、根据学籍管理规定,04级、05级学生留级和退学学籍处理的规定标准是:
留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则予以留级处理:(1)经补考后,在一学年中所取得的课程总学分未达到已注册课程总学分的二分之一;(2)经补考后,在校期间累计有36个学分的已注册课程未通过。
退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则予以退学处理:(1)经补考后,在一学年中所取得的课程总学分未达到已注册课程总学分的三分之一的;(2)经补考后,在校期间累计有42个学分的已注册课程未通过的。
4、请按要求认真填写,
另外,对下学期注册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下学期开学教务处将同时在教务系统中与学生证上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注册,未经注册的学生下学期将取消选课资格和网上查询成绩资格。根据学籍管理规定:
1、注册条件:具有我校学籍并按期到校报到缴清学费及其它费用的学生方可注册;受学籍预处理的学生暂缓注册;开学后两周内未缴纳学费且未办理缓交手续的学生不予注册,确因家庭经济困难在办理贷款等手续后仍有未缴清所有费用的必须办理缓交手续,经校领导批准后可以注册。
2、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将学生证交辅导员,在开学后一周内到教务处统一办理注册手续,在学生证上加盖注册印章后注册方有效。
教务处
附件:
三江学院学籍预处理表
三江学院学生学籍预处理通知单(适用于04级05级)
三江学院学生学籍预处理通知单(适用于06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