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高教司《关于补充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选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7-07-13浏览次数:1248

各院(系)、教学单位:

现将教育部高教司《关于补充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选题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9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并根据通知的具体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的选题必须是20041120051231出版的,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需要进行修订的教材。申报的教材必须在201012月底以前交稿。

二、申报方式

由出版社择优向教育部高教司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即日起,凡符合申报要求并需要申报选题的教师负责自行联系相关出版社,认真填写《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申请书》(附件1),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2007820前,各单位组织初审,汇总后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320078月下旬,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材选题,报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后,报送相关出版社。

4、相关出版社填写《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2),择优向教育部高教司申报。教育部受理时间为200794915(以寄出的邮戳为准),过期不再受理。请各单位抓紧时间组织申报。

四、申报材料

1、主编人填写《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教务处留存一份),电子版一份,并以另附形式注明联系的相关出版社。

2、申报的教材样书,一式两份。

3、各单位参照《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格式,统一汇总,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教务处留存)。

4、相关出版社填写《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五、申报材料下载及联系方式

教育部《通知》、《选题指南》和《申请书》等材料均已挂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请上网下载查阅;也可从“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www.tbook.com.cn)或“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www.tech.net.cn)下载。

联 系 人:祁新意;  联系电话:70257562

电子信箱:qi_xinyi@sju.js.cn(接收电子版申报材料)

附件:

1、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申请书

2、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

3、关于补充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选题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98号)

4、关于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选题的通知(教高司函[2005195号)

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管理的通知(教高厅[20066号)

6、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申报指南

三江学院教务处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二日

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补充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选题的通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