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关于修订201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发布者:王蔷馨发布时间:2012-12-26浏览次数:610

各院(系)、各教学单位:
为更好地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建具有鲜明特色的应用型高水平民办大学,建立符合高等教育规律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校现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做新一轮全面修订,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及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更好地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学用结合,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三融合”的人才培养思路,进一步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适应培养对象个性要求,构建因材施教,分流培养机制,推进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
在深入研究应用型人才培养所具有的素质、特征的基础上,还需解放思想,开阔思路,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要充分利用这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契机,努力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培养模式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高。
2.坚持德育优先,全面发展
高等教育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努力提高学生思想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质。加强文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3. 坚持以生为本,尊重选择
依据学生的意愿、兴趣、爱好、特长,为学生提供自主选择专业、课程模块及发展路径的机会,加强对本科生学业生涯规划的引导,满足学生个性化选择的需要。
4.坚持因材施教,分流培养
根据各专业学生就业、创业、升学等不同流向的人才培养需要,设置多元课程平台和专业方向模块课程,实现因材施教,分流培养。
5.坚持能力培养,实践育人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根据各专业的特点,丰富实践教学的内容、形式和途径,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就业、创业实践训练活动,构建就业、创业培养体系。
三、修订重点
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过程中,要认真总结和分析2009级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执行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做好修订工作。
1.按照学校办学定位,制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
各专业要根据学校“培养工作踏实、作风朴实,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并服务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应用型人才”这一人才培养目标要求,针对社会需求,在严格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各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目标和培养规格。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要突出体现就业导向、阶段性需求和职业适应性,着力培养应用型人才。
2.加强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在课程设置上进一步推进由传统的以学科导向(以学术为主线)向以专业为导向(以能力为主线)的转型,突出体现以技术能力培养为核心,注重能力培养。针对目前存在的“重理论轻实践、理论联系实际不够、与科技发展相脱节、应用知识设置不够、教学内容陈旧”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教学内容改革,完善“三维一体”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即:“以应用知识为基础的理论教育体系,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实践教育体系,以职业素养为重点的素质教育体系”。
3.优化课程结构,加强课程改革与建设
按照“重组基础、反映现代、加强实践、注重应用”的课程建设方针,加强课程改革与建设。强调基础课要为专业课服务,并根据我校生源的基本情况,可采取分层次、菜单式等不同教学形式实施因材施教,满足专业课和各类学生的要求。专业课要针对行业或岗位群对应用知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要求,开设专业方向模块化课程,以适应不同学生的培养需求。进一步完善“平台+模块”的课程结构,实现分流培养,促进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4.加强实践环节,完善实践教学体系
突出实践教学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主导地位,加大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中的比重,人文类专业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的累计学分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的20%,理工经管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的30%。根据各专业特点构建以能力为导向的实践教学体系,体现“两个结合,三个层次,四年不断线”的要求。“两个结合”是指校内实践与校外实习相结合,教学与训练、生产(或社会实践)相结合;“三个层次”是指课程实践、专业实践和素质教育实践;“四年不断线”是指从第一到第四学年,每学期都要安排学生进行不少于2周的集中实践教学活动。通过灵活、合理安排课程实验和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基本实验技能和专业实践能力。
四、学制、学分要求
1学校实行学年学分制。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四年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毕业要求总学分最高不超过180学分,最低学分不得低于160学分;修业年限为五年制的毕业要求总学分最高不超过228、最低学分不得低于200。各专业课程安排应根据每学期教学周数循序渐进、张弛有度,一般周学时控制在22学时左右,低年级可略高。
2学分/学时换算。理论教学:1学分/16学时。实践教学:上机操作为1学分/32学时;利用实验平台操作的为1学分/24学时。体育课32学时为1学分。集中进行的各种实习、课程设计,每周为1学分。毕业设计环节必须安排≥12周,计12学分;毕业论文须≥8周,计8学分。学分数出现小数点的仅保留一位且为0或5值。
五、课程结构
1继续坚持和完善“平台+模块”课程结构
(1)公共平台课程:包括公共基础平台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大学英语、数学类课程、计算机基础课程、大学语文、大学物理、体育、军事类课程、就业指导类课程(详见附件一);公共选修课,含公共艺术限选课、公共任选课。
(2)学科基础平台课程:各院(系)根据本单位所有专业的学科大类,提取出共性课程,搭建学科基础课程平台。
(3)专业核心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居于核心位置且具有生成力的课程,这部分课程与其他专业课程形成有机的内在联系。
(4)专业方向模块课程:根据行业和岗位群所需要的技术逻辑体系及不同流向的学生需求,构建专业方向模块课程。
2课程框架表:
课程模块
课程
性质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内容)
建议学分
开设学期
 
公共平台课程
公共基础平台课
必修
公共基础课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10+6
1~7
军事技能课程
4
数学类课程
2~14
大学语文
2~3
大学英语
16
大学物理
3~9
计算机基础
4+1
大学体育
4
就业指导类课程
1.5
公共选修课
选修
公共限选课
公共艺术类课程
2
2~3
公共任选课
 
8
2~8
学科基础平台课程
必修
专业基础课
 
20~45
2~5
专业核心课程
必修
专业基础课
 
18~30
3~7
专业方向模块课程
选修
专业课
 
30~50
3~8
独立设置实践环节
必修
专业课
课程实践、专业实践、素质教育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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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六、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8个方面,现对各项内容分别加以说明如下:

1.专业培养目标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8个方面,现对各项内容分别加以说明如下:

1.专业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目标的确定主要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和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要求为基础,结合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本学科专业的发展,紧扣学校的人才培养定位,提出该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

2.专业人才培养要求

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应包括本专业人才培养规格以及毕业生素质、能力和知识结构要求的表达。

3.主干学科

各专业的主干学科请主要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中各专业介绍。

4.专业主干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主要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和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要求为基础,同时结合本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优势、特色等进行确定。

5.修业年限与授予学位

主要指该专业正常修业的年限和授予学位的门类。可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中各专业介绍。

6.课程设置与学时学分分配

培养计划中各个模块的课程占计划总学分的比例。

7.毕业规定

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要提出毕业生必须修满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最低学分要求;明确学生毕业时应修满的最低总学分要求,含自主化个性学分。

8.培养计划

各专业根据其人才培养目标及规格,制定该专业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所修课程的进程安排表。

七、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进程安排

1201311~3月1   各院(系)根据《三江学院关于修订201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组织学习、调研等专项活动,主动邀请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形成初稿。

232~3月29    各院(系)自行组织校外专家对本单位修订的所有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并根据论证结果修改完善各专业培养方案,提交教务处。

3330~5月31    教务处组织校外专家论证会,对我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科学论证。此次校级论证会拟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各院(系)主要负责人参会,并逐一介绍本单位修订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和规格,及专业知识、能力分析、课程体系构建,现场回答专家组的有关提问。

461~6月28    各院(系)根据校级论证会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定稿。

附件:《三江学院公共平台课程设置一览表(2013级起本科专业执行)》
 
三 江 学 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