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科各项事务办事流程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6-12-23浏览次数:2499

申报立项:
教研科制定立项指南——院(系)组织、申报项目——教研科收集整理提交校学术委员会
——教研科通报立项建设项目——院(系)进行项目建设
立项建设过程:
院(系)立项建设——教研科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或年度检查)——院(系)提供中期检查(或年度检查)材料——院(系)提交结项申请——教研科组织专家鉴定、验收成果
立项经费报销:
项目负责人填报销单——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教研科登记备案——教务处处长签字——财务处报销
注:如使用经费购买任何设备必须到校产与设备出进行入库登记;如购买参考图书必须到图书管入库;凭入库凭证和发票教研科方可备案。
教学计划:
教研科制定教学计划修订原则——院(系)进行教学计划修订——教研科按照原则进行初审——院(系)对照初审意见进行计划调整、完善——教研科审核、定稿、编印
编写教学大纲、课程简介:
教研科负责提供统一摸版——院(系)组织教师编写——教研科汇总、审核、编印
申报各项教学成果:
校外:教研科按照文件发布通知——院(系)组织申报、提供所需材料——教研科汇总整理、报送
校内:教研科按照文件发布通知——院(系)组织申报、提供所需材料——教研科汇总整理、组织专家进行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