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日期:2019-03-28浏览次数:2416

各学院、各校区、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强国强军思想,根据《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和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从源头上提高兵员质量。现将我校2019年大学生应征报名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应征对象

 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

 二、征兵时

 328日至730日(女生625-85日),但从学校入伍的学生报名、体检时间,根据区人武部工作安排。

 三、征兵条件

 1.年龄条件:

 男生:在校学生为年满1822周岁,本科学历毕业,可放宽到24周岁。

 女生: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年龄是1822周岁。

 2.身体条件:

 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几项基本条件如下: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cm-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采用准分子激光矫正手术,需恢复半年以上,无并发症。

 四、报名方法

 有意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请于7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同时填写《在校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为便于工作,请各学院(校区)引导有征兵意愿的男生于62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统一汇总交至体育馆205室。

 五、注意事项

 1.应征入伍学生必须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

 2.在校大学生(应届毕业生)入伍,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的人武部报名、体检、走兵。

 3.《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地一栏,如在学校走兵,选择雨花台区三江学院。

 4.《在校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中,“学生在校表现一栏,请学院(校区)辅导员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填写意见并签名,盖学院(校区)章。

 5.《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中,“银行帐号必须用本人在校期间统一办理的帐户,以便于及时转款。

 6.原籍入伍的学生,离校前请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的内容填写完整,携带入伍通知书原件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校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填写并盖章后一并交至入伍所在地武装部装新兵档案。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校区)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南开大学新入伍大学生的回信精神,深刻认识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各学院(校区)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长为本单位征兵工作责任人,各学院(校区)指定一名辅导员为本单位征兵工作联系人,其他辅导员配合做好工作。征兵联系人名单410日前报给武装部骆老师处。

 2.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活动,借助网络新媒体平台,扎实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广大适龄学生的应征热情。各学院(校区)要切实做到“三个一,即每个年级开展一次政策宣讲;每个班级开展一次主题党团活动;给每名学生推送一条宣传信息。学校层面讲组织征兵政策咨询会营造良好校园氛围。

 3.掌握预征底数。各学院(校区)征兵工作联系人,要做好应征报名学生的登记汇总工作,将每个应征报名的学生登记在册,掌握预征对象底数,确保预征学生能够联系上,招得回。

 4.做好服务保障。各学院(校区)辅导员特别是征兵工作联系人要熟练掌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流程和相关政策,在网上报名、身体检查、政治考核、保留学籍、学费补偿等环节上,做好服务保障,热心帮助学生,解决相关问题。

 七、入伍咨询及联系方式

 铁心桥校区体育馆205室,联系人:骆德安老师,电话1534518853352897074

 八、大学生入伍优待政策

 (一)毕业生应征入伍优特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2.优先体检政考: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

 3.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4.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二)享受学费减免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相关手续由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和就读高校负责办理。

 (三)考研升学好处多

 1.加分: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免试读研: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新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4.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5.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军事理论、体育等课程可以免于考试,直接获得学分。

 (四)择业就业优待多多

 1.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2.选招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优先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择优选录。

 3.具备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4.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

附件:2019年度在校男性大学生预征对象报名汇总附表.xlsx


人民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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