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培养优良校风、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争创先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学校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等级设置
学校学年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
二、条件及比例
根据《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三、要求及说明
(一)评定要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请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认真组织辅导员学习评定办法,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二)评定依据:学校学年奖学金主要依据学年成绩排名评定,具体按照教务处提供的《学生成绩排名与导出》,生成学年成绩单及排名,根据成绩单中“平均学分绩点”后一列“排名4”所示名次选择名单。
四、日程安排
9月17日前,各学院将“2017-2018学年拟获学校学年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内含两张表)”电子版发给周老师;
9月19日-9月25日,经审核后,公示拟获奖学金学生名单;
9月25日前,各学院完成获奖学生信息核对等工作。请学生在信息核对表上签名确认,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送交到体育馆205-1学生管理科,同时将电子档发给周老师;
9月26日-9月28日,校级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金清单报财务处发放。
学生工作部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