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文明宿舍评比办法

发布者:发布日期:2018-07-20浏览次数:750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为创建文明宿舍,推动宿舍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文明宿舍评比办法。

 第一条 评比内容

文明宿舍总体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道德修养;严谨勤奋的学习风气;严格自觉的组织纪律;安全整洁的宿舍环境;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1.政治思想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自觉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重视宿舍内精神文明建设,不张贴图片、画像和宣传品,不看、不听、不传播黄色、淫秽、不健康的书刊、音像制品,不浏览不健康网站或网页;

3)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创建过程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团结互助

1)宿舍成员团结友爱,关系融洽,积极进取;

2)生活上互相关心,主动帮助和照顾有困难的同学;

3)在宿舍经常开展学习交流活动,进行互帮互学。

3.遵章守纪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

2)不酗酒,不抽烟,不赌博,不违章用电,不留宿他人,不向楼外泼水,乱扔杂物;

3)自觉遵守宿舍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有较强的安全观念和防范意识;

4)服从管理,主动配合宿舍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5)自觉遵守《三江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4.整洁卫生

1)建立并坚持卫生值日制度,宿舍内做到清洁、整齐;

2)保持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3)保持公共设施和家具的完好,不乱刻乱画,不随意搬动。

5.勤俭节约

1)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勤俭节约;

2)节约用水用电。

6.文体活动

1)积极参加公寓党团保卫组织、学生自律组织开展的活动;

2)根据本宿舍的特点,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宿舍,不能评为“文明宿舍”:

1.没有参加每学年初的文明宿舍创建申报;

2.宿舍成员受纪律处分或有严重不良行为的;

3.宿舍内务卫生学期总评成绩在85分以下的;

4.不服从有关部门、学生自律组织检查和管理,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5.现有公寓违纪现象的。

 第三条 评比程序

1.文明宿舍由学生工作部党总支委托学生公寓党总支、宿管部统一提名,比例为15%,学生工作部、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共同参加组成文明宿舍评比小组;

2.文明宿舍评比小组以一学年学生宿舍卫生平均分为基础,并结合学生公寓党建开展情况,对所有学生宿舍综合评分按男女宿舍分别进行排名(没有参加文明宿舍评比申报的不参加排名),按照总宿舍数的卫生综合分前15%进行文明宿舍评比提名(未参加文明宿舍创建的不得参加提名)。

3.根据提名宿舍名单,各学院、各校区组织有学生干部参加的学院评优小组认真核实申报宿舍,确立文明宿舍推荐名单,学生工作副院长签署推荐意见,上报学生工作部,并填写《文明宿舍评比推荐表》,校文明宿舍评比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所有推荐宿舍进行审核并公示5天,推荐的文明宿舍数占全校宿舍总数的15%左右。

4.确定的文明宿舍名单,在全校范围内通过文件的形式予以公布。

 第四条 奖励办法

1. 对获得的“文明宿舍”张榜表扬,授予奖状和奖金100元。

2.“文明宿舍”评比情况作为评选先进班级和先进团支部的必要条件。

3. 所在宿舍是否被评为“文明宿舍”作为学生评优、入党的参照条件。

 第

1.“文明宿舍”评选每学年一次,一般第一学期初各学生宿舍自主申请创建,第二学期末进行集中评选。

2.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与检查由宿管部具体负责,抽查由学生工作部、公寓党总支和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具体负责。

3.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