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及​助学贷款还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日期:2017-05-19浏览次数:362

各学院、各校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2017届获贷毕业生需在国家开发银行确认其贷款本金、利率、期限、还贷起始日与终止日等关键信息。各学院、各校区提醒学生诚信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及时了解和掌握获贷毕业生的相关信息和毕业去向,并请相关辅导员通知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于55日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进行毕业确认。

    一、毕业确认操作流程

(一)学生登陆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建议选择“2.使用身份证登陆”,输入登录名和密码(借款学生用身份证号登陆,初始密码为八位生日数字,如“19890101”;如密码不正确可在学生生源地所在资助管理中心重置密码)。


(二)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主界面。




(三)点击“个人信息变更”(红色字体标注),补充信息须包括家庭地址、家庭电话、邮政编码、就业信息(必填项)、本人最新联系电话、QQ号、电子邮箱、共同借款人(父母)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如学号、身份证号、院(系)名称等发生变动的,请按要求更改。填写“变更原因”后点击“确认变更”。暂无就业单位的学生可以先不填写,待以后确定就业单位后及时登陆学生系统进行填写;联系人信息是方便联系到学生的人,不一定是父母。如学生本人电话更换的,请及时更新,以便接收还款通知。



    (四)打开在左侧导航栏最下方“毕业确认申请”(红色字体标注)菜单,认真核对文本区显示的信息,核实数据无误后,点击下方“申请”,完成毕业确认。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再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然后回到该页面完成申请。



(五)毕业生在网上进行毕业确认申请后,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在系统上审核学生的相关信息,完成毕业确认。

(六)本升硕,专升本的学生不用进行毕业生确认,但要及时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填写录取学校的信息,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本升硕”、“专升本”字样。同时,如有续贷需求的学生,请在离校前登录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续贷申请,并与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所在县资助中心联系,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

二、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为便于高校学生归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高贷款本息回收率,保障国家助学贷款健康发展,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在全省普通高校设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收网点。我校贷款回收网点设在校资助工作办公室(体育馆209室),由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专职人员管理,采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专用POS机进行业务操作,协助学生进行助学贷款还款及提前还款,除因回收本金和利息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工作要求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是降低贷款违约率,控制贷款风险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学生诚信档案记录的一项工作,同时与我校助学贷款工作直接挂钩。此项工作同时作为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请各学院及相关辅导员及时通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做好毕业确认工作。

(二)如有学生出现无法登录国开行系统的情况,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学生没按操作步骤登陆,二是学生的登陆密码使用或修改过,通知学生与当地县资助中心联系重置密码。

(三)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将导出已完成确认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并发至各个学院。由学院资助管理员打印所在学院学生的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发给学生签字确认,一份交给学生本人保存,另一份由各学院统一收齐后交至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存档备查。

(四)各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率是每年省资助绩效考核高校的一项重要指标,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生源地贷款还款工作,正确指导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制定合适的还款计划,树立按时还款意识。

附件:2017届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列表


学生工作部    

20174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