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毕业生体检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各学院反馈的毕业生返校时间做如下安排:
一、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学院 | 人数 | 体检项目 | 体检地点 |
5月28日(782人) | 6:30—8:00 | 文新院 | 219 | 外科 内科 五官科 身高 体重 血压 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血液检查、 X线检查 | 校本部风雨操场(东大门进 ) |
土木学院 | 336 | ||||
计算机 | 227 | ||||
6月2日 (1485人) | 6:30—8:00 | 机电学院 | 497 | ||
商学院 | 677 | ||||
艺术学院 | 311 | 南校区 | |||
6月4日 (1265人) | 6:30—8:00 | 外国语学院 | 442 | 校本部风雨操场(东大门进 ) | |
电子学院 | 181 | ||||
法知院 | 101 | ||||
建筑 | 128 | ||||
文旅院 | 413 |
二、工作要求
1、请参加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血液项目检查的同学,前一天晚饭尽量要清淡,不要喝酒,要保证良好的睡眠;第二天抽血的同学早晨不吃早餐,不饮水,空腹抽血。
2、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新生体检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医[2010]255号)的有关规定,体检费用为45元/生。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后集中交至体育馆203办公室。
3、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认真组织毕业生体检。由专人负责组织工作,做到准时、有序、守纪。如有疑问可向工作人员询问。有晕针晕血情况请预先告之,以便我们做好准备工作。
4、请江务公司协助做好此次毕业生体检的的桌椅摆放、卫生打扫工作;保卫处协助做好现场秩序维持工作;学院辅导员必须在现场做好学生队伍组织、安排工作。
5、毕业生若在单位已经参加过体检,并得到单位认可,可以向各学院负责老师申请不参加此次体检,但必须将体检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交到辅导员以备日后装档。
6、如因学生本人原因不参加体检,造成体检材料缺失造成纠纷情况,责任由毕业生本人自负。
招生就业中心
2016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