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江学院2012-2013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日期:2013-08-31浏览次数:1182

关于开展三江学院2012-2013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培养优良校风、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争创先进,根据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评选类别:学年一等奖学金、学年二等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及比例

参照2013年颁发的《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1)基本条件

①符合申请奖、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②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每学期正常注册,在标准修业年限内的学生,在评奖学年中,德育成绩在良好以上,所有课程的学分均通过正常教学安排而获得(不包括经过补考、缓考和免修获得学分),同时无违纪处分记录,均有资格参加学年奖学金的评定;

③为方便计算,所有评奖课程的成绩均换算成平均学分绩(百分制)来进行。

2)奖学金等级及比例

①凡学生平均学分绩(总成绩)名列全校本年级本专业评奖学年总人数的前5.00%,并符合第一条规定者,将获学年一等奖学金;

②凡学生平均学分绩(总成绩)名列全校本年级本专业评奖学年总人数的前5.01%10.00%之间,并符合第一条规定者,将获学年二等奖学金。

获奖人数按班级实际人数乘上获奖比例后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进行确定(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2013-2014学年不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奖学金不予发放。

三、评奖的要求、程序、步骤及实施

1、评选要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

2、评奖课程成绩依据:

120112012级本科的计算机应用基础不参加考核。

2)成绩单打印:上学期末已经提醒各院(系)按步骤导出学年成绩。

3)名次详见成绩表中“平均学分成绩点”后“排名3”一栏,成绩以这一学年的正考成绩为准。如发现问题,可以与教务处周红霞老师联系;请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认真组织辅导员学习评定办法,做好此次奖学金评定工作。在此基础上,由院(系)按照评定条件确定申报名单。

3、日程安排:

910前,各院()将“院(系)申报12-13学年拟获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内含两张表)”电子版发至王雪娇老师的OA信箱;

918-922,经审核后,公示拟获奖学金学生名单;

923前,各院(系)完成获奖学生卡号登记输入,信息核对等工作,打印出来后,请学生签名确认信息,院(系)审核签字、盖章后送交到体育馆205-1学生管理科,同时将电子档发至王雪娇老师的OA信箱中。学生手写登记信息的纸质版由各院(系)自行保存,特殊情况时供备查。

925-927,校级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金清单报财务处发放。

附件:《院(系)申报2012-2013学年拟获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