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大力推进大学生创业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2013〕7号)精神,现就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旨在促进高校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大学生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大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江苏建设需要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各院(系)要在大学生创新训练、科研立项等计划项目基础上,着重遴选具有良好创新性、可行性、市场性的创业项目,指导科学构建项目团队,积极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立项类型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立项数量
各院(系)可以推荐2个项目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校将通过校内评审,推荐1个参加省教育厅的选拔。
四、参与对象
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我校的学生创业团队,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五、选题要求
项目申报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的创新成果以及创业基础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市场化运作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其他有科技含量与创业前景的项目等。训练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六、申报要求
《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与实践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式贰份)纸质档于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积极帮助项目团队配备指导教师,提供技术、场地、政策等支持和创业运营服务,创造各种条件为立项项目的推进活动提供坚实保障。
学 生 工 作 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