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加强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协助辅导员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提高教育和管理水平,学校决定:在高年级学生中培养和选拔优秀学生干部担任辅导员助理。
经过近几年的实践情况来看,学生在辅导员助理岗位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学生的学风建设及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锻炼了学生才干。为继续做好新一届学生辅导员助理的选拔和报送工作,现通知如下:
1、选拔条件和名额:各院(系)按照《三江学院辅导员助理工作制度》(附件一)要求执行;
2、材料填写要求:
(1)新一届学生辅导员助理填写《三江学院2012-2013学年学生辅导员助理推荐表》(表一),(院)系、辅导员签署意见;
(2)(院)系填写《三江学院2012-2013学年学生辅导员助理推荐汇总表》(表二)。
3、报送要求:10月25日(周四)前,以院(系)为单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工部学生管理科王雪娇老师处(表一交纸质,表二发电子版)。
附件:三江学院辅导员助理工作制度
表一:三江学院2012-2013学年学生辅导员助理推荐表
表二:三江学院2012-2013学年学生辅导员助理推荐汇总表
学 生 工 作 部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