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
三江学院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各院(系):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校评选三江学院励志奖学金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校2011-2012学年三江学院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08级、2009级、2010级我校正式在籍本、专科学生(新入学学生不参加)、2011级我校正式在籍本、专科学生。
二、奖学金设置比例:年级、专业总人数的10%。
三江学院励志奖学金评比的比例基数与评选学年奖学金相同,本、专科分开,按年级按专业人数评比。
三、奖金标准:2000元/人。
四、评选条件(具体参照2012年颁布的《学生手册》相关办法)
1、家庭经济困难且通过2011-2012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学习努力,积极进取,学习成绩班级前60%,没有不及格和补考科目;
3、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现象,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五、日程安排
1、
2、
3、
4、
为充分做好三江学院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请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认真组织辅导员学习评定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做好宣传、评审和上报工作。
附件一:《三江学院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二:《2011-2012学年三江学院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三:财务处提供的学生信息
学 生 工 作 部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