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期学生留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日期:2012-07-10浏览次数:1122

 

 

关于做好暑期学生留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有关部门:

本学期,我校共有近800人暑期留校,为了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和职责,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按照《三江学院暑假留校学生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有关工作要求(如在实行过程中与《办法》相矛盾,以本通知为准),现做以下通知:

一、院(系)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意识,将暑假学生留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作为暑假学生工作重点来抓。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落实到位,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要定期组织检查本院(系)学生留校及学工值班落实情况,要对本院(系)暑期留校情况进行抽查;充分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学生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和要求,一经发现学生有夜不归宿情况,立即取消其暑假留校居住申请,情况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二、加强值班。凡是院(系)暑期有留校学生(参与部门组织的项目开发、竞赛培训、校内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勤工俭学除外)20人以下的,院(系)一律要安排值班,具体要求按照《办法》规定执行;凡是留校学生(参与部门组织的项目开发、竞赛培训、校内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勤工俭学除外)20人(含)以上的,一律按照平时学生工作值班要求值班,做到实时(24小时,当天800到第二天800)实地(学校)值班,值班期间,要了解、检查本院(系)学生情况;暑假学工部值班:仇存进(8879)、周学军(8800)。学工部将对假期期间宿管部公寓夜查房、院(系)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将抽查情况纳入相关院(系)及后勤宿管部考核内容。

请相关院(系)将暑期学工值班安排表(电子版)于711日前发至李明卿OA邮箱。

三、责任要求。留校住宿学生的日常管理实行谁批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1、学生参加由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院(系)组织的,进行竞赛培训、项目开发、集训、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等活动的由组织单位带队老师负责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为学生安全责任人;2、学生为考研或其他原因申请留校的,该院(系)学工负责人和相关辅导员为责任人。责任人按照《办法》要求落实好教育管理工作。

四、强化请假制度。留校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外宿。如确有特殊情况不在学校住宿的,必须经带队老师或所在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学工部审批,办理请假手续。

 

附件一:三江学院暑假留校学生管理实施办法

附件二:三江学院暑假留校学生请假条

附件三:暑期留校学生入住须知(宿管部拟订)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