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身边榜样,前行力量”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日期:2011-11-15浏览次数:191

各院(系)、有关职能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结合全省正在全面开展的“争先创优”活动,大力推进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不断开拓和创建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生思想教育活动新途经与新机制,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大学生中开展“身边榜样,前行力量”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苏教学字2011年13号文)〕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身边榜样,前行力量”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1、以身边榜样引领大学生成长成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标准,找准“身边榜样”身上所体现出来的 “热爱祖国”、“志存高远”、“勤奋好学”、“爱岗敬业”、“踏实上进”、“服务社会”、“乐于奉献”等优秀品质,推出令大学生信服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可敬、可亲、可信、可学的优势,引导大学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基本道德规范,使大学生明辨是非、善恶、美丑界限,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注重大学生身边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使选树典型的过程转变为大学生自觉学习、主动宣传、努力争做典型的过程,推动良好校风学风建设,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和文明的校园风尚。
        2、以榜样选树创新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新的途经和机制。我校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探索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新的方法,总结新经验,形成新机制。通过全校主题教育活动的实践,进一步总结提炼,形成我校大学生主题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活动内容
        身边榜样的选树要真实、可信、可学,能够被广大大学生接受和认同。选树的榜样既可以是在校大学生中的优秀代表,也可以是近几年来走上社会的优秀校友。各院(系)结合实际,可树立学习榜样、诚信榜样、助人榜样、孝亲榜样、创业榜样等先进典型。
        1、校内榜样的选树活动。各院(系)充分发挥大学生在主题教育活动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学生、教师提名推荐、公众宣传等形式推出一批学生公认、事迹感人的先进典型。建立和丰富校、院(系)和班三级榜样库,建立一套完整的培育、选树、宣传典型的机制,形成“崇尚榜样、关爱榜样、争当榜样”的浓厚氛围。
        2、校外榜样的追寻活动。各院(系)可以通过各种形式,以院(系)为单位,发动学生和教师推选那些通过奋斗实现自己的理想信念、为国家社会做出贡献或在其专业岗位上默默奉献、事迹感人的优秀校友。通过了解这些校友的成长历程和他们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开放做出的贡献,引导学生更加深刻地认识伟大祖国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正确处理个人发展与国家发展的关系,激发学生爱国荣校、奋发图强的热情。
        3. 身边榜样的学习活动。院(系)组织选树活动,收集相关材料,并在院(系)层面进行宣传,学工部和宣传部编辑和整理“身边榜样”事迹材料,利用校报、网络专栏、读书论坛、宣传橱窗、事迹报告会等形式进行多角度多渠道深入宣传,引导广大学生以身边榜样为标准,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努力缩小与先进典型的差距,做到“学有目标,赶有对象”。把“身边榜样”先进事迹报告会作为我校在校教育的重要内容,让学生能受到鼓舞和熏陶。组织部、学工部把“身边榜样”的事迹材料作为党团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重要内容,成为校本教材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三、表彰推广
        1. 开展先进事迹展示活动。学工部将在各院(系)深入开展“身边榜样,前行力量”主题教育活动的基础上,汇集、编印各院(系)上报的“身边榜样”典型事迹材料,请各院(系)于2011年12月8日前将“身边榜样“事迹材料〔活动方案、活动相关新闻报道、活动总结、2011年最佳“榜样选树”主题教育活动方案推荐表(见附件)〕报学工部王雪娇处(纸质文本须加盖院(系)公章,电子文本发至王雪娇老师OA信箱);
        2、对各院(系)上报主题教育活动方案(方案数不做具体要求)及相关材料进行最佳主题教育活动评比,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3、学工部将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进行橱窗展示;宣传部出版校报专刊,同时进行网络宣传;组织部利用日常党课、党员教育大会进行先进典型的宣传和宣讲。
        4、12月底,将我校获得一等奖的主题教育活动方案(2个)报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对高校专题教育活动进行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并按照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要求,做好“江苏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
        四、活动要求
        1、全校有关职能部门、各院(系)要切实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广泛部署,高标准选树身边榜样;科学规划,持续推进,全方位开展宣传报道;整合资源,扩大影响,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2、各院(系)要充分挖掘自身优秀学生及优秀校友资源,推出具有本校特色,时代特点的“身边榜样”,真正把选树“身边榜样”的过程作为不断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工作机制的重要环节。
         3、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努力把榜样选树与学校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适应,真正选树一批时代内涵丰富、示范效应显著的学生典型。
 
附件: 2011年最佳“榜样选树”主题教育活动方案推荐表
 
                                      三 江 学 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