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潘瑛等177位同学担任辅导员助理的决定

发布者:发布日期:2009-11-02浏览次数:277

关于聘请潘瑛等177位同学担任辅导员助理的决
各院(系)、全体辅导员:
为进一步拓展我校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领导和管理才能,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学生工作,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同时能协助辅导员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提高我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水平。学校制定了《三江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工作制度》,并根据此制度由各院(系)推荐、审核,经学校批准决定:聘请潘瑛等177位同学担任辅导员助理。
希望各院(系)从培养、爱护的角度出发,及时有效地指导、管理、考核好学生辅导员助理工作;同时希望受聘请的177  位辅导员助理在院(系)和辅导员的领导、指导下,遵循《三江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工作制度》有关要求和规定,积极工作、大胆探索,努力实践,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为提高我校学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附件一:三江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工作制度
附件二:三江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名单
 
 
三 江 学 院
二○○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