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日期:2009-11-02浏览次数:204

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优良校风、学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争创先进,根据我校《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08-2009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优秀学生评选类别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体育积极分子、文娱积极分子、卫生积极分子
    二、评选条件及比例
参照2009年8月颁发的《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奖的要求、程序、步骤及实施
    1、评选要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各院(系)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使此次评选活动在学校学风建设过程中发挥出应有的积极作用。
2、辅导员首先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奖励的规定和标准,在此基础上,由辅导员和学生提出受奖学生名单、奖励类别,召开班会进行群众评议,评议通过后,辅导员汇总报院(系)学生工作分管领导。
    3、体育积极分子、文娱积极分子、卫生积极分子由院(系)组织评选、审核、表彰,以院(系)名义发文,颁发奖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初评,填写“评优推荐表”(用黑色水笔填写),经学生工作部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以学校名义发文,颁发荣誉证书,张榜公布。请各院(系)于10月12日前将填写的“评优推荐表”以院(系)为单位交至管理科。
5、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将优秀学生评选的相关汇总表格[校级表彰汇总表、院(系)级表彰汇总表、表彰人数统计表]以邮件形式发至各院(系),请各院(系)于10月12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填好电子表格,并发邮件至liul@sju.js.cn
 
 
 
学生工作部  
二OO九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