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提高学生资助工作实效,根据《三江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学生工作部研究决定,继续在新学年初举行勤工助学双选会,即校内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与已经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双向选择。具体做法:每学年末,学生资助办公室收集校内需要使用勤工助学的岗位及要求并向学生公开,由有资格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与用工部门进行双向选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聘流程
(一)岗位设定(
各用工部门认真填写《三江学院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见附件一),注明工作内容及要求,于
(二)岗位发布(
学生工作部将确定的勤工助学岗位、用人数量等信息在校内发布。
(三)学生申请(下学期开学一周内)
开学一周内,应聘学生到各学院辅导员处领取《三江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见附件二),认真填写,辅导员对申请学生的贫困等级核实确认签字,并告之学生可加入三江学院勤工助学学生群(QQ群号:376504214)。
(四)现场录用
学生持学院审核后的《三江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对照自身的条件,双选会现场到意向部门投递申请表,参加面试或谈话。
各部门派相关管理人员参加双选会,根据设置岗位的需求择优聘用,原则上现场录用学生,留下学生的《三江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并通知学生具体上岗时间、地点和工作要求;若现场学生报名数达不到设定岗位数的,可再另行安排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录用结果由用工部门在招聘会结束后2天内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学生本人。
(五)适当调剂
在双选会上未被录用的学生,请把《三江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统一在现场交给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会后,资助工作办公室会根据学生申请表与单位招聘情况,对未录用学生与未招满单位之间进行调剂安排。(注:对于上学年已参加过勤工助学,用工部门反映不好的,不再调剂)
(六)审核与汇总
9月下旬,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将最终录用的信息予以全校公布。
(七)培训与上岗
各用工部门完成对新上岗学生的录用和岗前培训工作后,学生方可正式上岗。用工部门对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特别是要重视人身安全,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难度或危险工作;上岗学生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吃苦耐劳,服从管理,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保质完成岗位工作。
二、相关要求
(一)大学生勤工助学双选会是勤工助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用工部门积极参加,安排负责勤工助学的老师到双选会统一招聘。
(二)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要考虑学习与工作时间的合理分配,切忌盲目申请,影响正常上课。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每名学生每月只能参加一份勤工助学工作,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10小时。
(三)学生应聘条件
1、思想品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有履行勤工助学岗位具备的知识、能力和技能;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4、经过学校贫困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在校期间无违纪或受过处分。
(四)用工部门将已经录用的学生基本信息,填写于《三江学院勤工助学双选会录用登记表》(见附件四)中,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在
(五)用工部门安排学生工作时间每月不得高于40个小时,勤工助学岗位薪酬为8元/小时。
(六)用工部门在每月5日前结算上个月的勤工助学费用,并将以下材料:《三江学院勤工助学费用报销明细表》(见附件六)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束燕OA邮箱)、财务报销单一张、《三江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时间登记表》(见附件五)交学生资助办公室
(七)每学期最后一个月结算勤工助学费用时,用工部门对本部门录用过的勤工助学学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表(见附件七)交学生资助办公室
双选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学工字14-26附件一:三江学院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doc
学工字14-26附件三:三江学院2014-2015学年勤工俭学岗位招聘情况一览表.xls
学工字14-26附件四:三江学院勤工助学双选会录用登记表.xls
学工字14-26附件五:三江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时间登记表(最新).xls
学工字14-26附件六:三江学院勤工助学费用报销明细表.xls
学工字14-26附件七:三江学院勤工助学学生工作考核表.xls
学 生 工 作 部
二○一四年六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