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日期:2012-10-15浏览次数:464

各院(系)、各有关部门:

     根据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修改后的《兵役法》和南京市雨花台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为搞好我校今冬征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长:武正林

副组长:仇存进

  员:陈宁慧   屈伯俊    

  书:张家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武装部),具体负责征兵工作事务,组成如下:

  任:仇存进

  书:张家凯

二、征集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一)征集对象的主体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

(二)男青年为2012123118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

(三)女青年2012年年满18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

(四)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2004109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身体要求:按照国防部200391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的相关优惠政策

(一)同等条件下,高校应届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部队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二)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在考研、专科升本科方面给予加分。

(三)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给予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科应届毕业生最高可得到2.4万元的补助。

四、学籍处理

按照《三江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办理。

五、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2101230日。

报名地点:体育馆205

联系人:张家凯   电话:15345188661

应征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上述地点报名,同时上交近期一寸免冠相片4张。

六、其他工作注意事项

(一)做好征兵工作,向部队输送优秀兵员,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为此,各院(系)必须增强国防意识,高度重视征兵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适龄大学生报名应征,出色完成我校今冬的征兵工作任务。

(二)报名要求:本人其户口已迁入学校或雨花台区户籍。

(三)除本款第二条规定情况以外,符合条件学生可以到体育馆205咨询。

(四)省征兵办统一组织全省应征女青年征兵工作,具体征兵任务和有关规定、征集女兵的组织方法,以省政府、省军区正式通知为准。

(五)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的相关优惠政策按照国家和军队出台的文件及各地、各高校制定的实施办法和细则执行。

附件一:三江学院学生应征入伍审核表.doc

附件二:办理流程

                   三江学院人民武装部

一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