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3-2014学年大学生医保参续保工作已经圆满结束,请各院(系)通知2013-2014学年参保的学生从即日起到校医保办(体育馆209)进行相关报销。具体要求如下:
一、门诊报销:
1、报销范围:大学生发生的普通门诊、产前检查及人身意外伤害等门诊医疗费用由学校按规定报销。学生自行登录学工部网站——帮困助学——大学生医保查询<关于印发《三江学院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修订版)》的通知>(http://www.sju.js.cn/s/5/t/29/a/33564/info.jspy),按照财务报销的要求认真整理报销材料:就诊病历、医保卡、浦发银行卡、报销单、门诊发票(原件);
2、请学生自行审核门诊发票的合法性,必须具有财务(税务)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缺一不可,发票开出时间为:
3、报销时间:每周一、周二8:30-11:30,14:00-16:30,体育馆209办公室现场审核签字确认。
4、报销比例:根据2013年修订后的《三江学院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门诊发票费合计300元以下含300元的费用实报实销,即发票总金额为200元,报销金额即为200元;门诊发票费300元以上的,超出300元的费用部分不报销,由学生自理,每学年最高报销300元。即发票总金额为500元,报销金额为300元。
5、报销方式:银行卡支付,财务处会在每月15、30日左右集中将报销金额转入学生浦发银行卡中,请及时关注网站公布的报销进度。
二、住院报销:
1、学生自行登录学工部网站——帮困助学——大学生医保查询<关于印发《三江学院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修订版)》的通知>(http://www.sju.js.cn/s/5/t/29/a/33564/info.jspy),按照财务报销的要求认真整理报销材料:就诊医院病历、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保卡、浦发银行卡进行报销;
2、请学生自行审核门诊发票的合法性,必须具有财务(税务)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缺一不可,发票开出时间为:
3、报销时间:每周一、周二8:20-11:30,14:00-16:40,体育馆209办公室现场审核办理。
4、报销比例:
类 别 | 起付标准 | 费用段 | 基金支付比例 | |
住 院 | 三级医院 | 500元 | 起付标准以上 | 80% |
二级医院 | 400元 | 起付标准以上 | 90% | |
一级医院 | 300元 | 起付标准以上 | 95% | |
1、在一个学年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 2、因门诊大病病种住院治疗的,免收住院起付标准。 |
注:大学生医保医院服务范围一览表可以在学工部网站——帮困助学——大学生医保http://www.sju.js.cn/s/5/t/29/p/1/c/377/d/6777/list.jspy查询
5、住院报销流程按照老办法执行,在南京市住院的学生直接持卡就诊,异地就诊需完整提供材料经校医保办审核后上报南京市医保中心办理,由南京市医保中心核发学生住院零星报销费用。
三、门诊大病报销
1、门诊大病病种:主要包括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狂躁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2、办理流程:患有门诊大病的参保大学生,可在学工部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门诊大病申请表》,再持表到三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进行认定,由专科主任医师签字,医院医保办盖章。学校医保办凭已经医院认定的《门诊大病申请表》、相关检查报告单及参保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统一到市社保中心医保部备案准入。
3、报销比例:
类 别 | 起付标准 | 费用段 | 基金支付比例 |
门诊大病 | 在门诊和住院进行病种专项治疗的,免起付标准 | 医保范围内费用 | 85% |
4、报销流程:门诊大病所需材料,流程与学生住院零星报销同。
校医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