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我校医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日期:2013-04-17浏览次数:438

各院(系)、辅导员:

大学生医疗保险是国家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我校2012-2013学年共有17743名大学生参保。本学期开学后医保办整合服务资源,集中办理大学生医保,进一步提高服务学生的能力。23月医保办严格按照大学生医保门诊费包干、住院、大病门诊等政策对学生门诊费以及住院费进行常规报销,因涉及学生寒假离校在家期间产生门诊和住院,情况相对较复杂。目前已经为329位学生办理了门诊费报销,报销金额为38295.00元;本学期开始,南京市医保中心通知大学生在南京住院可直接持《南京市民卡》就诊,现已整理、审核了11位包括1位大病门诊学生的住院材料上报南京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已经核发23位学生报销费用,金额为260148.53元。

   本期大学生医保保障期为2012912013831,为了后期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医保政策落实,让更多学生享受社会保障,体现政府、社会对大学生的关爱,现将前期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实践中突出的工作难点再明确一下:

(一)门诊

1、大学生参保后门诊看病不需要持《南京市民卡》,需要说明的是《南京市民卡》不设有大学生医保个人账户,即学生《南京市民卡》上没有钱。

2、门诊报销学生需要持病历、《南京市民卡》(医保卡、社保卡)、门诊发票。请协助学生学会鉴别有效发票,报销发票需要原件,发票上注明有“门诊”字样,同时有“财政部”或“税务局”盖章和就诊医院收费盖章才是合法有效发票。

3、报销门诊发票开出时间为:201291之后;整合服务资源,医保报销时间为每周一、周二。

4、门诊费用报销按学校文件有关规定(校字)执行包干。报销比例为:0-300元门诊费按照50%报销;300元以上部分不报销,学生自理,每学年门诊费用最高报销150元。请各院(系)辅导员加强宣传,督促学生及时报销,落实政策。

(二)住院

1、大学生参保后,可直接持本人《南京市民卡》到南京市任意一家医保定点医院办理住院就诊。不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

2、入院时在就诊医院住院部出示学生本人《南京市民卡》,出院时使用《南京市民卡》结账,自付费用和报销费用当时就结算清楚,不需要再回学校办理报销。

3、住院治疗原则上选择南京地区医院,异地住院治疗需要全额垫付后回学校办理住院零星报销。需要转往外地住院治疗的,仅限于北京、上海地区医院,且要有南京地区住院医院(三级甲等医院)的转院证明并在南京市医保中心备案。

4、异地住院治疗需要全额垫付后回学校办理住院零星报销。住院报销学生需持①病历(住院期间)、②《南京市民卡》(医保卡、社保卡)、③住院发票、④费用清单、⑤出院小结、⑥浦发银行卡。请帮助学生学会鉴别有效发票,报销发票需要原件,发票上注明有“住院”字样,同时有“财政部”或“税务局”盖章和就诊医院收费盖章才是合法有效发票。

(三)门诊大病

大学生遇有门诊大病可凭本人《南京市民卡》、《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申请表》办理准入手续,核准后学生直接持本人《南京市民卡》、《门诊大病专有病历》到定点医院就诊,在南京就诊的学生直接使用《南京市民卡》结账,自付费用和报销费用当时就结算清楚,不需要再回学校办理报销。异地就诊的按照“(二)住院”流程回校报销。

(四)毕业生的专项医保工作

校医保办将配合学校毕业生工作安排,在6集中办理毕业生医保报销工作,为应届毕业生提供专项服务工作,并配合下发《关于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2013届毕业生的通告》及时衔接社会保障。

 

 

                                                    校大学生医保办

                             2013年4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