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校评选三江学院励志奖学金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校2011年三江学院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07级、2008级、2009级我校正式在籍本、专科学生(今年专转本学生不参加)、2010级我校正式在籍本、专科学生
二、奖学金设置比例:年级、专业总人数的10%
三江学院励志奖学金评比的比例基数与评选学年奖学金相同。本专科分开,按年级按专业人数评比
三、奖金标准:2000元/人
四、评选条件:(具体参照2010年颁布的《学生手册》相关办法)
1、家庭经济困难且通过2010-2011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学习努力,积极进取,学习成绩班级前60%,没有不及格和补考科目;
3、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现象,在校期间没有违纪行为;
五、上报时间:9月22日
六、上报材料:申请表、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版
为充分做好本次三江学院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请各院(系)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做好宣传、评审、上报工作。
学 生 工 作 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