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2〕60 号)和《关于做好督促生源地贷款毕业生还本付息工作的通知》(学工字〔2012〕53号)文件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对于截止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对2012届和往届生源地贷款毕业生还本付息督促工作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通过电话、QQ,邮件等形式提醒借款学生认真阅读《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自觉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并将《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电子版发给借款的学生。各院(系)根据开展的工作,填写《院(系)的生源地贷款逾期督促情况反馈表》(见附件二)并于
附件一:2012届和往届毕业生逾期贷款学生名单
附件二:各院(系)的生源地贷款逾期督促情况反馈表
学 生 工 作 部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