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日期:2015-06-10浏览次数:790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校夏秋季征兵工作,根据省高校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宁委发[2015]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1、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长:丛懋林

常务副组长: 周更生

副组长:仇存进

组员:沈军军、刘邦奇、陈宁慧、李云涛、孙碧群、季丹军、王芳、刘万美、郁政宏、高鹏、陈荣桂、张峰、谢卉、王希宾、吴明明、周学军、李佳、刘树凤。

2、征兵工作办公室(设在人民武装部)

  任:仇存进

  书:张家凯

3、各学院征兵工作小组

各学院的征兵工作小组由院学工负责人担任组长,学院辅导员参加,负责本院征兵工作。

二、征集对象、年龄、条件、办法

(一)征集对象的主体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

(二)男青年为当年1231日前满18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

(三)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200410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9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应征地。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三、报名时间、方式、咨询电话

1、报名时间:2015730日前。

2、报名方式: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3、咨询电话:025-52897074

             15345188661(张老师,入伍政策流程等)

             15345188718(束老师,入伍学费补偿等)

四、征集程序

1、征兵工作在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由人民武装部负责,各学院征兵工作小组负责各学院宣传发动、组织报名等工作

2、各学院征兵工作小组做好本院学生报名登记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兵役登记花名册(见附件1),各学院填好并盖院章,请于78日前将该表上报到武装部办公室张家凯老师处。

3、征兵工作办公室组织应征报名学生进行体检、复检等工作,各学院征兵工作小组做好配合协助工作。

五、相关部门工作

1、人民武装部:全面负责组织和协调好各学院征兵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学院征集学生信息登记表,组织体检和政审,与上级兵役部门保持联系,协调处理有关征兵工作方面的事宜。

2、各学院:要根据我校夏秋季征兵工作文件精神,做好学院征兵工安排,做好学院暑假期间参加征兵工作辅导员的安排,协助武装部开展各项工作。

3、校办:负责出具校相关证明及办理盖章手续等。

4、财务处:协助做好补偿学费下发等工作。

5、教务处:负责做好学生入伍学生学籍管理相关工作。

6、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服义务兵学费补偿工作政策解读等工作。

六、其他工作注意事项

(一)各有关部门和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关系军队质量建设和应征大学生的切身利益的工作做好。

(二)搞好宣传动员。各学院要紧抓“深入动员,广泛宣传”这个重点,召开一次动员大会,传达精神,宣讲政策,做到领导、老师都参与征兵工作,每名学生都知晓征兵政策。

(三)请各学院、相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为入伍学生提供政审、学籍管理、学费补偿等方面服务。如需盖学校公章,学生先到学院填写《用印申请表》,后到校长办公室盖章。

(四)省征兵办统一组织全省应征女青年征兵工作,具体征兵任务和有关规定、征集女兵的组织方法,以省政府、省军区正式通知为准。

(五)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征兵结束后,上级主管部门会给学校一定的经济补助,学校将从此项经费中,对学院和辅导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附件1:兵役登记人员花名册

附件2三江学院学生应征入伍审核表

附件3:办理流程

    附件4:《南京警备区司令员曹新民就2015年征兵政策答记者问》

附件5: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办理流程

  

                                三江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兵 役 登 记 人 员 花 名 册

 学院(盖章):                                                                           

序号

 

  

民族

政治面貌

户口性质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手机号码

在校生/毕业生

 

 

 

 

 

 

 

 

 

 

 

 

 

 

 

 

 

 

 

 

 

 

 

 

 

 

 

 

 

 

 

 

 

 

 

 

 

 

 

 

 

 

 

 

 

 

 

 

 

 

 

 

 

 

 

 

 

 

 

 

 

 

 

 

 

 

 

 

 

 

 

 

 

 

 

 

 

 

 

 

 

 

 

 

 

 

 

 

 

 

  注:表格填写完整,并注明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如:专科一年级、本科一年级)


 附件2

三江学院学生应征入伍审核表

 

 

 

 

学院

 

班级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入学时间

 

 

本人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处 

 

 

 

 

 

学生签字:                             

辅导员

 

 

 

 

 

辅导员签字:                            

 

 

 

 

 

 

 

(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人武部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三江学院人民武装部制表

备注:办理完手续后请把该表原件送至体育馆205-1人武部办公室。

附件3

办理流程

征兵体检合格后,办理流程如下:

1、学生如实填写《应征公民政审查表》(该表由征兵单位发放)和《三江学院学生应征入伍审核表》(该表由我校人武部制,见通知附件二,各学院自行打印发放)

2、辅导员审核学生填写的《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和《三江学院学生应征入伍审核表》。没有完整、如实填写《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和《三江学院学生应征入伍审核表》,辅导员不得签署意见。如果审核无误,辅导员在《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和《三江学院学生应征入伍审核表》上签署对其本人的客观、如实的评价,并签名。

3、辅导员在初审后,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需要在《三江学院学生应征入伍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盖院章。

4、学生凭辅导员和各学院审核通过的《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和《三江学院学生应征入伍审核表》到人武部(体育馆105-1)审查签字盖章。

5、凭《三江学院学生应征入伍审核表》到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审核申请学费补偿(体育馆209室),具体见附件四。

 

 

附件4

南京警备区司令员曹新民就2015年征兵政策答记者问

    2015年征兵工作即将拉开序幕,日前,南京市委市政府、南京警备区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今年征兵优待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广大适龄青年特别是在校大学生及其家长对今年征兵政策非常关注。昨天,记者就2015年征兵南京市有关政策,采访了南京警备区司令员曹新民。

 者:如何报名参军?适龄青年如何报名应征?

曹新民国防部征兵办明确要求今年继续实行网上征兵凡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在今年6月底前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完成兵役登记。我市的征兵时间初步安排是,即日起至6月底,为网上兵役登记、应征报名阶段;7月底前为初审初检、确定预征对象阶段;8月1日开始集中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为方便驻宁普通高校青年应征,在校大学生体格初检工作将于6月初提前组织;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欢迎广大适龄青年和高校学子踊跃报名参军。

 者:征集对象有何规定?年龄有何要求?

曹新民: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2015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男青年年龄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者:身体条件有哪些基本要求?

 2015年征兵工作即将拉开序幕,日前,南京市委市政府、南京警备区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今年征兵优待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广大适龄青年特别是在校大学生及其家长对今年征兵政策非常关注。昨天,记者就2015年征兵南京市有关政策,采访了南京警备区司令员曹新民。

 者:大学生从军在部队发展途径有哪些?

曹新民:主要有四种途径:一是考学。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和高中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二是保送入学。作战部队建制旅团级单位、作战部队军师级单位直属队、海防部队独立营级单位的战斗班班长或技术尖子,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干部;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三是提干。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四是选改士官。义务兵服役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部队岗位需要选改为士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者:大学生参军入伍有哪些优待?

曹新民:一是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二是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三是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四是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五是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今年,为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切实提高征集大学生数量和质量,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在原有优惠政策基础上,又出台了6项新举措:一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二是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三是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四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五是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六是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读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记 者:南京籍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抚补助有何规定?

曹新民:今年我市加大了参军补助力度,义务兵将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入伍奖励金、退役金、一次性补助金、义务兵津贴和慰问金等多项收入。

以一名本科毕业生为例,如果从我市入伍,服役两年后可享受的经济补助包括: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上年度南京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25万左右)×45%×2年,约为3.8万元;

大学生入伍奖励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9万左右)×60%×2年,约为2.28万元;

退役金=4500元/年×2,共计9000元;

一次性补助金=上年度南京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25万元左右)×1.5-9000元,约为5.47万元;

义务兵津贴=600/月×12(第一年)+700/月×12(第二年),共为1.56万元;

慰问金=2000元/年×2,共计4000元;

这样算来,今年从我市入伍的本科毕业生两年义务兵退役后,除了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外,还能获14万元左右的经济补助。

南京地区大学本科一年级新生可获18万元左右经济补助;大专毕业生能获经济补助13万元左右;高中(职高、中专)生服义务兵役两年,也可获各类经济补助近10万元。

二本及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事业编制

 者:驻宁高校大学生入伍优抚政策有何调整?

曹新民:今年,为了调动驻宁高校大学生和广大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积极性,市委市政府和警备区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对优抚政策进行了大幅度调整。

《意见》规定:在国有大中型企业招聘、基层社工招录和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中,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录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由我市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并可在南京落户。

在退役大学生参加我市公务员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每年在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招聘时,按照上一年度从我市入伍的二本及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20%的比例,三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10%的比例,实行定向招录,并向社会公示。国有企业职工服义务兵期间发放基本工资,退役复工安排原岗位任职,经本人同意也可安排到其他岗位,兵龄计算为工龄,复工后按照服役期间同岗位职工工资调整水平确定工资待遇标准。

推行部校挂钩 大学生成为征集主体

 者:今年征集对企业和高校有什么要求?

曹新民:为适应征兵工作新形势、新变化,动员辖区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高校承担更多的兵员征集任务。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按照适龄青年员工数量的3%、市属高校按照应届毕业生数量的1.2%的比例承担征兵任务。省部属普通高校的征兵任务,按照省征兵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挂钩开展征兵工作的通知》(苏征〔2015〕3号)进行分配,“211”“985”普通高校、本二以上普通高校、本三(高职高专)普通高校,分别按照不低于本校在校学生人数的0.12%、0.22%和0.72%的比例承担。

从2015年起,驻宁高校武装部征兵工作经费(含兵役登记)按照2万元/年为基准标准,每为我市征集1名新兵,按照不低于2000元/人标准,由挂钩区财政补助高校武装部,每年征兵结束后一次性支付到位;国有大中型企业按照高校征兵经费保障标准,由企业自行保障所属武装部征兵工作经费。

 

 

 

 

 

附件5

  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2010年起,兵役机关不再向高校学生发放学费补偿书面表格,应征入伍的高校学生必须在入伍前在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中登记报名并从系统中打印学费补偿申请表(网址:http://zbbm.chsi.com.cn/)。

    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退役士兵复学学费资助的一般流程明确如下:

   1.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

 2015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按以下流程申请学费补偿:

   (1)根据申请类别,在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中登记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后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或《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

    (2)将申请表送交高校财务处(行政楼5301室)、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审核盖章(体育馆209室)、分管校领导签字(行政楼5407室)、盖三江学院院章(行政楼5520室);

    (3)携表到入伍地县级征兵办申请审核确认入伍信息(征兵办同时在预征报名系统中确认入伍信息、在表上写完整入伍批准书号和入伍通知书号、签字、盖章、联系电话、日期); 不能按时发放入伍通知书的县级征兵办,还要出具书面入伍证明(明确标注学生姓名、入伍年月、入伍批准书号和入伍通知书号);

    (4) 应届毕业生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审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信息,工作人员在预征报名系统中确认相关信息;在校生不需要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信息。

    (5)学生或者家长携带《入伍通知书》(县级征兵办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将经县级征兵办、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校生入伍不需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核盖章后的2份申请表、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拥军卡复印件报送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体育馆209室),请再次核实并确保申请表中填写的个人银行账号完整准确(开户银行名称:拥军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拥军卡卡号、开户人姓名:学生本人、开户银行地址:拥军卡开户行,填写到支行)。

     2.退役复学生

    2011年开始秋季学期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退役士兵,在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中登记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携带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向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申请学费资助。

    注意事项:

2012开始申请学费补偿的应届毕业女兵信息未进入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的,只要入伍证明材料齐备即可确认该生已被批准入伍。

为方便学生家长办理申请手续,申请人暑假拿到入伍通知书后,可以在预征报名系统中打印申请表后,先到县级征兵办审核入伍信息,开学后再由家长到高校审核学费补偿金额。

从今年开始,全省推行“拥军卡”项目,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入伍奖励金、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大学生学费补偿经费,采取“一卡通”模式发放。入伍大学生或其家庭,在领卡后应及时告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