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日期:2023-10-26浏览次数:10

各学院(校区):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392号)要求,结合《三江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现就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标准

国家助学金用于在校学生中2023-2024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学院(校区)根据实际情况分230033004300三档发放。

二、申请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评审程序及相关要求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校区)提出申请,填写《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各学院(校区)将初审名单于11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学生服务科(学生资助办公室),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进行审核、评选、公示无异议经学校同意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3: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导入数据汇总表.xls

附件4: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发放表.xls

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

20231026